4》 :监测项?目及要求《
,
【
4.《1 一般规—定
】
4.1.1 】工程监测对象—。的选:择应在满足工程【支护结构安》。全和周?边环境保护》要求的条件下—针对不同的施工方法!。根,据支护结构》设,计方案、周围岩土】体及周?边环境条件综合确定!监测对象宜包括【下列内容
!
1 基!坑工程?中,的,支护桩?(墙)?、立:柱,、支撑、锚杆、【土钉等结构矿山法】隧道工程中的初期】支,护、临时《。支护:、二次衬砌及盾构法!隧道:工程中的管片等支护!。结构;
《。
— 2 工【程周:围岩体、土体、地下!水,及地表;《
【 : 3 工》程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高】速公路、城市—道路、桥梁、既【有轨道交通及其他城!市基础设《施等环境《
4.1!.2 工程监测】项目应根《据监测?对象的特点、工程】监测等级、工—程影响分区、—设计及施工的要求】合理确定并应反【映监测对象的—。变化特?征和:安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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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各监:测对象和项目应相】互配套?满足设计、施—工方案的要求并形成!有,效,、完整的监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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