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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加:强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监管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实现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的联动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动采—集在:本市建筑市场从事相!关活动的各》方主体?守法、履约》方面的信用信息对】。其信用状况做出【内部评价和监管提示!并据此实施差别【化监管?的制度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市场各方!主体是指在本市建筑!市场从事相关活【动的建设单位(含代!建单位)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检测、施—工图审查、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生产:供,应、工程《担保等?企业或单位(以下】统称:“企业”)以及各类!。注册执业人员—、项目?经理、监理人—员、检测人员、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评!标,专家及其他相关从】业人员(以下—统,称“个人”)—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信用?信息包括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良好行为记》录是:指建筑市场各—方主体遵守建筑领域!及其他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执业规程【行为规?范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受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专业:部门的?奖励和?表彰所形成的信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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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违,。反建筑领《域及其他《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执业规程或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受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专业】部门的处罚、责令】改正或通报批评【等所形成的信用信】息
第五【。条 对?各,方主体信用信—息的采集、录—入、公布、评价【和实施差别》。化监管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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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信用信—。息采集和评价应以遵!守建筑领域》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工程—建设技术标》准以及合《同履约情《况为主要内容—
第七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监?管职能机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应予:以行政处罚》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应由有《权部门按《规定调查取证—后实施行政处罚并】按本办法规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不得【以不良?行为记录替代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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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厦?门市:建筑市场信》用监管系统(—以下:简称信用监管系【统):。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制定和颁布具!。体良好行为、不良】行为认定《标准负责市管建设】项目各方主体—信用信?息的采集负责信用】监管系统《。所有记录的审—核负责对《其他部门或组织【提供:的,信用:信息的?认,定和采用负责全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监:管评:价并组织实施差别化!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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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区管理的建设—项,目各方主体信—用信息的采集依【照监管评《价等级实施差别【化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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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造价管理》、招投标管理、【工程交易等机构负】责采集履行职责【过程中所形成—或掌握的各方—。主体信用信息—依照监管评价等【级实施差别化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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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授权具体业务部门或!单,。。位(以下简》称信用管理机构)】实施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工:作
信用!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我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工!作负责信用信息的】审核、?公布、上《报及与信用管理有】关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 ?建设行业各类社团】组织:应当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发挥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作【用在会员中》积极开展《信用建设活动推【进信用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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