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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城市—规划的?编制与?审,。批
第九【条 :市城市规划包括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
】 县《级市城?市规划以及县、【贾汪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和其他建制镇的城!市规划?包括:总体规划、》详细规划
— 城市—规划必须明确规【定强制性内容
】第十条 编制—城市:规,。划应当以国家—和,省颁布的城市—规划技术规范为【主要技术《依据
第十一条】 编制城市》规划应当遵循科学】化、民主《化原则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报请批准前!应当:向社会公示听取【。意见
第》十二条 城市总体规!划由以下机关编制】和审批?
》 (一?)城市?。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经省: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 (二)【县级市总体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经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 ? (三)县、贾汪】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的总体规—划由县、贾汪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 (》四):其他建?制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报县(《市)、贾汪》。区人民政府》审批
?
, ?。 市、县(市)【、贾汪区人民政府】编制的?总体规?划报请审《批前:应当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
第十!三条 市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县级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县、贾汪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规划部门组【织编:制报同级城市—人民政府审批;其】他建:制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报县(市)】、贾汪区人民政府】审批
】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经人民政】府批准?后由批准机关—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修建性?详,细规划由建设单位】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部门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编制报—市,、县(市)、贾【汪区规?划部:门审批
第—十四条 单独—编制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按有关规—定审批
《
有关【主管部门编》制的各项《专业规划由同级【。规划部门综合协调】后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城市规划《。。涉及军事设施的【负责编制规划—的单:位应当征求》军事部门《的意:。见
第十》五,条 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经批准后【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向》社会公布
》
, , 详细规划批】准后由规划部—门向社会公布
【
》城市:规划依法变更—、调整的应当向社会!重新公布
第十】六条 城市人民政】府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应当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原批准机关!备案;涉及》城市性质、规模【、发展方《向和总体布局等重】大变更或者规—划强制性内容调整】的须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十—七条: 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局】部调:整,的应当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并由批准机【关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调整涉及城市】总体规划的调整【的,须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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