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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城市规划的!编制与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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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市:城市规划包括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
县级】市,城市规划以及县、贾!汪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和其他建制镇的城市!规划包括总体规【划、详?细规划?
城【市规划?必须明确规定—强制性内《容
?第十条 编制城市】规划应当以国家【和省颁布的城市规】划技术规范为—主要技术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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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编制城市规划应【当遵循科学化—。、民主化原则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报请批准前】应当向社会公示【听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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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城市总】体规:。划,由以:下,机关:编制和?审批
(!一):城市: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经省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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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县级市总体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经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 (三)县》、贾汪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的总体规!划由:。县、贾汪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四)其他《建制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报《县,(市)、贾》汪区人民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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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市)、?贾汪:区人民政府》编制的总体规划【。报请审?批前:应当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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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市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县级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县!、贾:汪,。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规】划,。部门组?。织编:制报:同,级城市?人民政?府审批?;,其他:建制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报县(市)、!贾汪区人民政府审批!
: ? 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经,人民政?府批准后由批准机】关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 修建》。性详细规《划由:建设单位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部门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编!制报:市,、县(市)、贾汪】区规划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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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单独?编制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按有关规定审!批
有关!主管部?门,编,制,的,各项专业规划由【同级规划部门综合协!调后: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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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规》划涉及军事设施【的,负责编制规》划的单位应当征求军!事部门的《意见:
第十五条 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经批准后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向社会公】布
? 详细规划批!准,。后由规划《部门向社会公—布
》 城市规划依法】变更、调整》的应当向社会重新】公布
第十六【条, 城市人民政府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应当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原批准机关备【案,;涉及城市性质、】。规模、发展方向和】总体布?局等重大变更或者】规,划强制性内容调整的!须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十七条【 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局部》调整:。的应当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并由批准】机关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调整涉及】城市:总体规划的调整【的须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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