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设计基准
3.2.2 现行国家标准《管道元件PN(公称压力)的定义和选用》GB/T 1048-2005中规定,公称压力为无量纲量,公称压力系列数值以压力单位bar为基础定义,本规范中所有涉及公称压力(PN)的表示方法均按《管道元件PN(公称压力)的定义和选用》GB/T 1048-2005的规定进行调整。
3.2.4 本条与现行行业标准《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应力计算技术规程》DL/T 5366-2006第4章的编写原则一致,除钢材在设计温度下105h持久强度平均值(σtD)外,其余三项强度指标及其符号按现行国家标准《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GB/T 4338-2006进行修改。在《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GB/T 4338-2006中,强度指标的单位改为N/mm2,但鉴于现行国家标准《高压锅炉用无缝钢管》GB 5310-2008采用了新符号而单位仍然沿用MPa,所以本规范强度指标的单位仍然沿用M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