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动力管道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764-2012 建标库

13.2  隔声和消声

13.2.1  管道防噪声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的有关规定。

13.2.2  噪声超标时应采取隔声措施降低噪声,噪声值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的有关规定。

13.2.3  与金属管道相接触的隔声材料成分应满足金属使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