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 支管—连,接的补强
】
6.4【.1 ? 支管连接的面【积补强法按图6【.4.?1计算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面积补强法—适用于支管轴—线与主?管轴线?夹角为45°—~90?°承受持《续,。内压荷载《的,补强计算其》补,偿,条件应按下式—进行计算《
—
《
:。 式中Ar】主管开孔需》要补强?的面积(《mm:2):;
?
】 A【h补强?范围内主管的补【强面积(m》m,2);
《
?
,
—。 : ?Ab补强范围内支管!。的补强面积(—mm2);
【
— , : 》A,w补强范围内角焊缝!面积(mm2)
】
?
!。 ,。 :2 主管开孔需】补,强的面?积Ar应按下式进行!计算
》
《
【 3 主、【支管补强面积—应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
【
《 式中d1】主管上经加》工,的支管开孔沿纵向】。中心线的尺寸(m】m);取[D0b-!2(Sb-C—)]/sinα;】。。
】 【 Lh主管有效补】强范围宽《度之半(《mm);L》。h取:d1或?(Sb-C)+(S!h-C)+两者【中的较大者但任何情!况下不大于D0h】;
?
《 》 Lb支管!有效补强范围(mm!。);Lh取2.【5(Sb《-C)或2.5【(Sh-C)两【。者中:的,较,小值;
! ? , 》。 ,Doh?、,Dob主、支管外】径(mm);—
:
:。
? 《 《 Sh、《S,b主、支管的—实际壁?厚(mm)》;
—
: !Smh、Sm—b主、支管的最小】壁厚:(mm)
》。
!4 补强面积【的,某些:部分可由《与,主管材料不同的材料!组,成但如?果补强材料的—许用应力小于主【管材料的《许用:应力则由补强—材料提供的补强面积!应按材料许用应【力之比折算予以【相应折减对于使用高!于主管许《用应力的材料不应计!及其增?强作:用
】 5 —对于焊接的支管连】接除焊接材》料外不?。宜,采用其他辅助材料】进行:补强
】 6 用】公,式6.4.1-3】和6.4.1-4】。计算主、支管的补强!面积时不得超—出主:管的有效补》强宽:。度和支管《的有效补强高度
】
6.4】.2 ? 主管上多开孔的补!强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多】个支管的开孔最好】布置成使其有—效补强范围不—相互重叠开孔—应按本规范第6.4!.1条的规》定进行补《强;当必须按图6】.4.2紧密布【置时应符合本条第】。2款至第《4款的规《定
! 2 开—。孔应按本规范第【。6.4.1条—的规定进行组合【补强:其,补强面?。积应:等于单个《开孔所需补强面积】。的总:和
《
【3 在计算补强】面积时任何重叠部分!面积不?。得,重复计入《
:
4! 多个相》邻开孔采用》组合补强时这些【开孔中的任》意两个开孔中心【间最:小距离不应》。小于1.5倍的平】均,直径:且在:两孔间?的补强面积不—应小:于这两个开孔—所需补强总面—积的:50%
》
《
《
6.4.—3 支《管连接的压》力面积?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压力面积法宜—用于支管轴》。。线,与主管轴《线夹角为90—°承受持续内—压荷载且采用挤压】型式的支管连—接的补?强以Ap为受压面积!Aσ为承载面积按】。图,6.4?.3:计算计算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强度条件应符合下】式规定
《
】。
:
, 》。。 2) 有效承载长!度应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
—对于主管
【
:
》。
,。
》对于支管
【
】
, 式中D【ih主管内》径(mm)》;,
【 】 Dib支管内径(!mm)?;
》
》 【Smh主管所需【的最小壁厚(—mm:。);:
《
,
】 Smb—支管所需《的最小壁厚(mm)!
,
《
《 ,2 在计算—承载面积A》σ时应计入通—用的成?型方式造《成,。的面积?计,算误差取0》.9的修正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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