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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附则
《
7.1 本】技术规定《是实施桂《林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具体技术《规定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
:
7.2 ! 本:规定实施前的有关】文件及规定与本规定!内容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 ,
7.3 !。 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
7】。.4 本》技,术,规定由桂林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 7.5 — 本技术规定—201?2年1月《1日起?施行:原桂林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20:11年?12月31日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