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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户外:广告、?招牌:、指示牌《、公用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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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 : 设置?广告、招牌、—指示牌应当遵循【安全、美观的原则】并应符合建》筑物交通《、消防、通风、采光!、安:。全,等的要求《空间造型应与环境相!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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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 建?筑物:在道路红线》。内悬挑的《广告、?。招牌:、指示牌等》与人行道的净空不小!于4.5米与—。人行道?垂直:方向立柱布置的【。其净空?高度不小于4.5】米总高度不》大于3.7》米;不得侵入—道路:空间;立柱不得影】响行人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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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 沿道路!布置:的广告、招牌、【指示:牌一般宜沿道路侧面!平行布置并尽—。量压缩占道路横断面!的宽度上述物体【的尺寸、面积等允许!范围由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和设置点具体】。情况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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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4 在道路交【叉口和绿化隔离带】内不应设置影响交】通视线的广告、【招牌、指《示牌主?、次干道两侧—不应设置影》。响行车安全的闪烁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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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5 风景游!览区和?历史文化保护区域】内设置广《告、:招牌、指示牌等其形!。。式应与?所处的环境》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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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6 》 城市纪念性建筑、!教,育文化设施、政府行!政用:地、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应设置商》业性: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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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7 — 高层建《筑的消防登》。高面不应设》置广告构筑物—;高层建筑的—裙房屋顶不应—设置破坏建》筑空间格局的广告】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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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8 设—置户外公用电话【要按建筑小品要【求设计其位》置,不应影响行人交【 , : 《 《。 通:。并,不应在道《路交叉口影》响交通视《线,。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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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9《。 住宅建筑上不】得设置广告牌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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