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 连接部位涂装及涂层缺陷修补
Ⅰ 主控项目
13.3.1 在施工过程中,钢结构连接焊缝、紧固件及其连接节点的构件涂层被损伤的部位,应编制专项涂装修补工艺方案,且应满足设计和涂装工艺评定的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专项涂装修补工艺方案、涂装工艺评定和施工记录。
13.3.2 钢结构工程连接焊缝或临时焊缝、补焊部位,涂装前应清理焊渣、焊疤等污垢,钢材表面处理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宜采用人工打磨处理,除锈等级不低于St3。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用现行国家标准《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 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 第1部分:未涂覆过的钢材表面和全面清除原有涂层后的钢材表面的锈蚀等级和处理等级》GB/T 8923.1规定的图片对照观察检查。
13.3.3 高强度螺栓连接部位,涂装前应按设计要求除锈、清理,当设计无要求时,宜采用人工除锈、清理,除锈等级不低于St3。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用现行国家标准《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 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 第1部分:未涂覆过的钢材表面和全面清除原有涂层后的钢材表面的锈蚀等级和处理等级》GB/T 8923.1规定的图片对照观察检查。
13.3.4 构件涂层受损伤部位,修补前应清除已失效和损伤的涂层材料,根据损伤程度按照专项修补工艺进行涂层缺陷修补,修补后涂层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并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漆膜测厚仪和观察检查。
Ⅱ 一般项目
13.3.5 钢结构工程连接焊缝、紧固件及其连接节点,以及施工过程中构件涂层被损伤的部位,涂装或修补后的涂层外观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并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