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0205-2020 建标库

13.2  防腐涂料涂装

主控项目

13.2.1  涂装前钢材表面除锈等级应满足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处理后的钢材表面不应有焊渣、焊疤、灰尘、油污、水和毛刺等。当设计无要求时,钢材表面除锈等级应符合表13.2.1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构件数抽查10%,且同类构件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用铲刀检查和用现行国家标准《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  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  第1部分:未涂覆过的钢材表面和全面清除原有涂层后的钢材表面的锈蚀等级和处理等级》GB/T8923.1规定的图片对照观察检查。

表13.2.1  各种底漆或防锈漆要求最低的除锈等级

13.2.2  当设计要求或施工单位首次采用某涂料和涂装工艺时,应按本标准附录D的规定进行涂装工艺评定,评定结果应满足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涂装工艺评定报告。

13.2.3  防腐涂料、涂装遍数、涂装间隔、涂层厚度均应满足设计文件、涂料产品标准的要求。当设计对涂层厚度无要求时,涂层干漆膜总厚度:室外不应小于150μm,室内不应小于125μm。

    检查数量:按照构件数抽查10%,且同类构件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用干漆膜测厚仪检查。每个构件检测5处,每处的数值为3个相距50mm测点涂层干漆膜厚度的平均值。漆膜厚度的允许偏差应为—25μm。

13.2.4  金属热喷涂涂层厚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平整的表面每10m2表面上的测量基准面数量不得少于3个,不规则的表面可适当增加基准面数量。

    检验方法:按现行国家标准《热喷涂涂层厚度的无损测量方法》GB/T11374的有关规定执行。

13.2.5  金属热喷涂涂层结合强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热喷涂  金属和其他无机覆盖层  锌、铝及其合金》GB/T9793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每500m2检测数量不得少于1次,且总检测数量不得少于3次。

    检查方法:按现行国家标准《热喷涂  金属和其他无机覆盖层  锌、铝及其合金》GB/T9793的有关规定执行。

13.2.6  当钢结构处于有腐蚀介质环境、外露或设计有要求时,应进行涂层附着力测试。在检测范围内,当涂层完整程度达到70%以上时,涂层附着力可认定为质量合格。

    检查数量:按构件数抽查1%,且不应少于3件,每件测3处。

    检验方法:按现行国家标准《漆膜附着力测定法》GB1720或《色漆和清漆  漆膜的划格试验》GB/T9286执行。

一般项目

13.2.7  涂层应均匀,无明显皱皮、流坠、针眼和气泡等。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3.2.8  金属热喷涂涂层的外观应均匀一致,涂层不得有气孔、裸露母材的斑点、附着不牢的金属熔融颗粒、裂纹或影响使用寿命的其他缺陷。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3.2.9  涂装完成后,构件的标志、标记和编号应清晰完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