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 验 》 收
【
?
9《.,1, 一般规定
】
:
?
9.?1.1 《 当压型金属板【质量验?收时提供的文—件和记录应包括【下列内?容
》
1 !详图:设,计,文件、设计》变更文件《及其他设计文—。件;
【
2 】设计:。单位:对压:型金:属板:工程详?图设计的审》查意见或确认—文,件; ?
】 3 原材【料产品?质量证明、性能【检测:报告、?进场复?试报告?、进场验收记—。录、构配件出厂合】格证;
》
【 4? , 进:。。口材料?、构配件应提供【报关单、《商检证?明、:中文标志和》中文:说,明,书;:
》
5 压!。型,金,属,板,性能检测报》告;
】 《6 ?构,件加工?制作记录; —
,
【 7 《 现场安装》施工记录《;
】。 8 屋面雨!后或淋?水试验记录》变形:缝、排烟《窗、天窗等节点部位!的雨后或《淋水试验《记录;
【
》。 ,。9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
— 1?0 检验》批验:收记录;
—
?
—11 其他—必,要的文件《和记录
】
9:.1.2《 , 当压型金属—板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时宜检查下—列内容
《
】 1 底板的【铺装:;
—。。
2 】 固:定支架安装;
!
:
3 】泛水板的《安装节点;
【
】4 : 检修口及排烟窗】的安装节点;—
《
》 5 防雷节【点的安装;
!
,。
, ,。 6 》 变形缝
】
9《.1.3 压型金!属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采?用的原材料》及成品应进》行进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原,材料及成品应按本规!范及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见证取样、》。送样;
《
!2 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 :3 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检查《验收
—
9?.1:.4: ,。 分项工程检验批合!格质量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主控项目应符合】本规范合格质量【标准的要求》;,
! 2 《一般项目《其检验结果》应有:80%及以上的【检查:点(值?)符合本规范合格】质量标准的要—求且偏差最大值不得!超过允许偏差值的1!.2倍;
】
3】 质量检查记录和!质量:证明文件资料应【完整:
》
,9.1.5 —。 分:项工程?合,格,质量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 分项工【程所含的各检验批均!应符合本规范合【格质量标准;
】
【 2 分项工程所!含的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
,
,。。9.:1.6 当压【型金属板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本,规范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
,。
《 ,。 1 经返】工,重做或更换》构(:配)件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 :2 ?。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
9.1.7— ,。 ,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使用要《求的压型金属板工】。程不得验收
【
,。
9.1—.8 检验批【、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记录应按本规—范附录E的》规定填写
】
9.1.9【 压?型金属板检》验批:及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由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或技术!)负:责人进行《
9.1!.10 《。 压:型金属板分项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相同设计—、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压型金属《板工程?应以:不大于1000【m2的面积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m2的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
,
— 2 》同一单位工程中不】连,续的:压型金属板工程应】单,独划分检验批;
】
】 3 对于异型】或有特?殊要求的压型金【属,板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应按压型金属!板,的结构、工艺特点】及压型?金属板?工程规模确定
【。
9.1】.11 材料进】场验收?的,检验批?宜,与分项?工程检验批一—致也可根据工程【规模及进料实际【情况划分检》验批不得《低于本规《范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