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细部设计
5.3.1 压型金属板系统应进行细部设计。细部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屋面系统节点:屋脊、采光带、檐口、山墙、女儿墙、高低跨、天沟、檐沟;
2 墙面系统节点:阴角、阳角、勒脚、门窗、采光带;
3 出屋面节点:天窗、排烟窗、屋面检修走道、出屋面设备管道洞口、防雷设施、防坠落设施、挡雪设施、其他附加设施;
4 出墙面节点:检修爬梯、出墙面设备管道洞口、雨棚、落 水管;
5 屋面、墙面的变形缝;
6 屋面排水系统:天沟、檐沟、雨落管、溢流管。
5.3.2 压型金属板屋面板的出挑长度及伸出固定支架的悬挑长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屋面压型金属板应伸入天沟内或伸出檐口外,出挑长度应通过计算确定且不小于120mm(见图5.3.2);
图5.3.2 檐沟构造
L1-悬挑长度;L2-出挑长度;1-屋面板;2-固定支架;3-墙面板
2 屋面压型金属板伸出固定支架的悬挑长度应通过计算确定。
5.3.3 压型金属板系统檐口构造应有相应封堵构件或封堵措施(见图5.3.3)。
5.3.4 屋脊节点构造应有相应封堵构件或封堵措施(见图5.3.4)。
5.3.5 屋面泛水板立边有效高度应不小于250mm,并应有可靠连接(见图5.3.5)。
图5.3.3 檐口构造
1-檐口封堵构件;2-墙面封堵构件
图5.3.4 屋脊节点构造
L1-悬挑长度;1-屋脊泛水板;2-屋脊挡水板;3-屋脊堵头板;4-压型屋面板;5-支承构件
5.3.6 压型金属板系统泛水板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泛水板宜采用与屋面板、墙面板相同材质材料制作;
2 泛水板与屋面板、墙面板及其他设施的连接应固定牢固、密封防水,并应采取措施适应屋面板、墙面板的伸缩变形;
3 当设置泛水板时,下部应有硬质支撑;
图5.3.5 屋面与墙体立边泛水构造
1-立边泛水板;2-支承结构;3-墙面板;4-屋面板
4 采用滑动式连接的屋面压型金属板,沿板型长度方向与墙面间的泛水板应为滑动式连接,并宜符合构造要求(见图5.3.6)。
图5.3.6 滑动连接构造
1-滑动支座;2-山墙封边板;3-滑动连接;4-固定连接;5-山墙封边板支撑
5.3.7 在压型金属板屋面与突出屋面设施相交处,应考虑屋面板断开、伸缩等构造处理。连接构造应设置泛水板,泛水板应有向上折弯部分,泛水板立边高度不得小于250mm(见图5.3.7)。
图5.3.7 出屋面设施节点构造
1-泛水板;2-附加檩条;3-檩条
5.3.8 压型金属板系统,设计时应设置检修口、上人通道、检修通道及防坠落设施。对上人屋面,应在屋面上设置专用通道。
5.3.9 严寒和寒冷地区的屋面檐口部位应采取防冰雪融坠的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