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矿设施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863-2013 建标库

11.4  管槽材料及附属装置

11.4.1  对于高压管道、V形管段及架空管和有特殊要求的局部管道,由于其具有的特殊性,宜采用耐磨管材;而对于管道工作压力1.6MPa以内的中低压管道,则宜采用高密度聚乙烯等材料管材,它具有输送磨阻小、施工方便、造价相对低廉等特点。对于自流槽其结构形式为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或砖石结构等均可满足输送要求。

11.4.2  大多数尾矿浆体对管槽材料都具有磨蚀作用,故为延长管槽的使用寿命,应对管槽预留磨耗层厚度或加设耐磨衬层。

11.4.3  管槽一般长度较长,在施工现场进行管槽连接作业时,应根据所选材料采用施工简便的方式进行连接。

11.4.4  明设在路基和管桥上的尾矿管道放置在枕垫上,以便固定管槽及调整管道坡度。

11.4.5  斜坡上设置固定镇、支墩的目的是稳固管道,以免管道滑移。

11.4.6  伸缩节的设置是为热胀冷缩时释放管道应力,保护管道安全。

11.4.7  尾矿管道上的阀门选用耐磨性能好的矿浆专用阀门,以延长阀门的使用寿命。

11.4.8  尾矿管道明显隆起点应设置排气装置,以免在管道排空时管内形成真空带。

11.4.9  钢管及钢制管件的外表面应采取必要的防腐措施,以免管道被腐蚀,延长其使用寿命。

11.4.10  输送管槽起点附近或适当位置根据需要设置取样、计量装置和拦污格栅等设施,是为了满足管槽的管理运行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