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矿设施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863-2013 建标库

5  尾矿干式堆存

5.1  一般规定

5.1.1  对于水资源缺乏、尾矿库纵深不能满足湿式堆存要求或有其他特殊要求,并经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可采用尾矿干式堆存。

5.1.2  尾矿干式堆存应将选矿厂排出尾矿经脱水处理,并应满足干式运输、堆积及碾压要求后再进行堆存。

5.1.3  干式堆存尾矿库平时库区表面不应积存雨水,汛期降雨时库区积存的雨水应及时排出库外,排空时间不应超过72h。

5.1.4  排入库内的尾矿应整平、碾压堆存。

5.1.5  干式堆存尾矿库不得干、湿尾矿混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