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三章 火灾!预防 —第二十一条 高层建!筑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及公众聚集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培训制度!明确机构和》人员保障教育培【训工作经费按照下】列规定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一)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     (二)】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   ? , (三)对在岗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 第二十二条 【高,层建:。筑,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物业服务企】业和公众聚集场所从!业人员等重点岗【位人员应当定期参】加消防安全培训 】 第二《十三:条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    ! (一)国家消防安!全工:作方:针、:政策; —    (二)基本!消防法律法规; !     》(三)火灾预防【常识:;     (!四):。火灾扑救、人员【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知识;  【   (五)其他应!当教:育培训的内容 【 第二十四条 】。高层建筑内的—公众聚集场所—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内?开展以下《。。消防宣传工作 !    (一)在】电梯口、出入—口、防火门等醒【目位置设置提示火灾!危险:性,、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的《明显标志《和警示标语;—     (】。二)编印消防安全】宣传资料供公众【取阅; — ,   (三)利用】广播、视频、公【告栏:等宣传?消,防安:全知识 第二】十五:条 各类学》校必须?每学期举办一次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题】教育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 — 第二十六条 高】层建筑投入》使,用后: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擅自》。改变:消防安全《。设计广?告牌、雨《篷等外?墙设施不得妨碍【消防排烟和火—灾扑救    !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确保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等安全疏散设—施通畅?消防车道、》消防扑救场地应【当设置明《显标志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火灾—扑救的障碍》。。物 第》二十七条 高—层建筑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 (一)《在建、改扩建高层】建筑施?工时必须清空建筑】内所有人员确保在】无人居住《的条件下《进行;对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尽《量,清空居住《人员确不具备清空条!件的应当加强消【防安全监《督工:作并:落实好现场》监护措施《; ?    (二—)在建、改扩—建,高层建筑节能综【。合改造项目必—须取得相关审批手】续严格?落实明火动用审【。批、:现,场监护等程序; 】   ?  :(三)在建、—改扩建高层建筑【必须根据施工进度同!步安装室内消火【栓系统或设置可靠】的临时消防供水设置!手提式灭《火器、?灭火毯等消防—器材; 》    (四—)高层建筑外保【温和外墙装饰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五,)在建?、,改扩建?高,层建筑施工人员岗前!。必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遵守“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电焊》、气焊、《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相关安】全规程进行操—作 第《二十:八条 ?高层建筑管》理,人应当对《高层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并建立专项档!案对故障或损坏【的,。消防设?施应当及时》维,修 ?     消—防给水管道陈—旧或水量、》水压不足的业主单】位应当进行维修、】更新和改造满—足消防供《水要求 》 第二十九》。条 :对依法?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整?。改业:主共有部《。分火灾隐患》或维修共用消防设】施的费用在保修【期内的由建设单位承!担     】保修:期满后业主与使用】人、:高层建筑管理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从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没有约定!且没有?收取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的比例收【支 第》三十条 发》生危及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紧急情况需!要立即对共用—部位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更新和改【造,的应当立即》进行维修、更新【和改造    ! 未按规定进—行维:修、更新和改造的各!县(:市、区)房》管部门可以组织【代修维修费用从【相关业?。主专项维修资—金分户账中列支涉及!已售公?有住房的从公—有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 :第三十一条 高层建!筑的:建筑构件、》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地方标准 》 第三《十,。二,条 高?层建筑业主或使用人!将住宅?改建为经营性场所或!。。作坊、库房等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及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 第三十三!条 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在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 第三十】。四条 ?。高层建筑内用火安全!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 (:一)不得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吸烟或使用!明火;   】  (二)》不得在商店、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期间动火施工; ! ,    (三)不】得在人员《密集场所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   !  (四)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 第?三十五条 》高层公共《建筑:。内的歌舞厅、夜总】会、游?艺厅: ,等公共娱乐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应当《设,。在地上1至3层确】需,设置在其他楼—层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第三十六】条 高?层建筑内宾馆—、餐饮场所的炉火、!烟道等设《施与可燃《物之间必须采取防火!隔热措施《  《   高层建筑内】宾,馆、餐饮场所的经营!者,至少每季度对—厨房烟道、燃—气管:道,进,。行一次检查》、清洗?和保养 —第,三十七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定期组织灭火救援】。预案的演练熟悉高层!建筑:灭火救援的内外环】境并不断完善预案】 第三十八条】 ,高,层建筑管《理人:应当对管理的高层】建筑:逐栋制定并落—实火灾预《防、灭?火扑救和应急疏【散方案其主要—。内容是  【   (一》。)高层建《筑的:基本情况; 】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  : (三)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 ! ,    (》。四):防火巡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   (五)消防宣!传教育; 》     —(,六)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  :   (七)确【定灭火行动》、通信联络、疏【散引导、《防火救护《等人员?分工;   】  (八)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     (九)!。扑救初期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 (十)《通信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 第三十九条 高】层建筑管《理人应当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演练后及!时修改完善方案 】   《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指导和监督》火灾预防、》灭火扑救和应急【疏散方案的制定和落!实 第四十条】。 高层建筑管—理人应当《开展防火巡查、【检查:     高层!建筑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防火【检查重点单》位或人员密集场所应!当组织每日防火巡】查 :。。 :  :  高层建筑内的】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应?。当至少每2小时开】。展一次防《火巡查?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 《    高层建筑】内的医?院、养老院、—寄宿制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还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可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 !第四十一条 —高层:建筑消防控制室必】须实行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消防控制室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必须经消防》专业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 第四十二条 【对存在火灾隐—患的高层建筑业主、!使用:人和高层建筑管理】人必须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四十三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检查发【现,的影响高《层建筑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立即通知有关单位!。或个人整改并—告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单位或个人—及时向社会公告【提示公众注》意消防安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