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 : 第二章《 职:责义务 — 第七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中!的主要职《责是  — ,  (一)负责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工】。作责任对本》行政区域内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工》作职责范围内—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二【)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   ? (三)组》织或:责成所属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多产权、多使【用人且无统一物业】管理或无《专,项维修资《金等高层建筑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   (四)—组织有关部门针【对高层建《。筑火灾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 《   ?  (五)》为高层建筑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消防》装备:保障; 《  ?   (六)—组织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教育】; ?   ?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职责 !第八条?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中的主要职责】是 《    (一)【督促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企业严】格落实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未实行》物业管理的》高层:建筑:业主或使用人进【行自我?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   ?  (?二)协助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督促—火灾隐患整改;【。  《   (《三,)结:合当:地实际?组建专职、志愿或义!务消防队参》与高层?建,。筑火灾扑救工作【。; :     (四)组!。织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教育;【    — (五)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村?)民委员会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公约、】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组织防《火,检查巡查、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教育开—展“零火灾社区【。”、:“零:火灾村镇”创建活动!以及:做好:。群众性消防工作【; :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职责【 第九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实施高层建筑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    ! (二)负责高层】建筑灭火扑救预案】的制定和实》施组:。织、指?导单位和个人开展高!层建筑预防火灾、】灭火扑?救和应?急疏散方《案的制?。定和演练; 】    (三—)承担高《层建:筑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建?立高层建筑火灾扑】救的应急处置机【制开展火灾扑—救技术?、战:术研究?;     (!。四,),。。开展高?层建筑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督促单位或个人】采取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     (五)!督促、指导有关【。单位做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    (》六)指导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义务消防队等!。消防组织进行高层建!筑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    】 (七)组织现役消!。防队和指导专职消】防队:实,施专业?技能:训练配备并维护【保,养好:装备器材;  !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职责? : 第十条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将涉—及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避难场所规划纳【入规划总平面图【统一管?理  》   对《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消防设计的高】层,建筑工程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高层》建筑建设《。工,程规划总平面图【及单:体设:计方案进行审查【 第《十一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物业服务企【业的消防安全防【范,。服务质量作》为,对物:。业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应定期《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对高层!建,筑公共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 第十二》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的高《层建筑工程消防设计!而未经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不得给予【施工许可;对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的高层?建筑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对在建、—。改扩建高层建—筑日常消防监督管】理、外墙保温—材料改?。造等建筑节能综合】改造项目审批—、施工过程中同【步设置临时消防【供水设施、落实电】焊、气?。焊等动用明火审批和!现场监护措施、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开展施工人—员消防安《全培训以及“—边施工、《边使用”等行为依法!做好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和高层建筑【业主应当按照高层】建,筑消防要求》合理设?。置室:内消火栓并负—责日常维护 】。 ,   市政》管理部门依法对【其管理范围内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外墙装饰、装修及!广,告牌、雨篷等设置】障碍物影响建筑防】。。火排烟性《能和火?灾救援?行动以及消防扑救场!地设:。置停车场等行为【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建立行政执法【联动机制互》相通:报涉及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执法!工作信息;对高【层建筑?外墙:的保温材料、广告牌!。、玻:璃幕墙等《安装工程严格落【实“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由相—关审批部门负责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 ,。。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应当对?下列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负责对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并承担费用 】    (一)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尚未交付物【业买受人的; !  :  (二)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而交付使》用的;     !(三)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竣工验收—。备案未经备案—或备案抽查不合【格而:交付:。使,用的;    ! (四)依法经【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后未被抽查因!建设单位的违法行】。。为造成建设项目【未达到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 第《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当对新》建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 ?     建设单!位或个人对高—层建筑进行局—部改建、扩建或装】修时应?当与施工单位明【确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没有明《确的消防安》全由双方共》同负责;《设计、?监,理等:单位也?应履相应的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七条 高】层建:筑业主?。是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    ! (一?)遵守?公共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公约【;    【 (二)及》时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按规定【承担整改所需资金;! ?。 ,   ?(三)委《托高层建筑管理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消防安全】实施统一管理—;     (!四)不得违》法设置经营性场所】或作坊?、,库房等危害公—共消防安全》。; ?    《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责任 —     依法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其专有部分】。的,消,防安全由《业主负责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由,所有业主《共同负责 — 第十八条》 高层建《筑使用人在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义务 】 ,。   ? 高层建筑业主【与,使用人对消防安【全义务?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九条 高—层建筑业主委托【给物业服务》企业统一管理消防安!。全,。的由物业服务—企业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责《任     物!业服务企业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责任 !    (一)【严,格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制定和—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例会组织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     (二)】定,期组织?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   (三》)按照政府要—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     (四)】制定预?防火灾、《灭,火扑救和应急疏散的!方案并开展灭火扑】救,和应急疏散的演练】;  》。   (五》。)确保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  :  (六)保障消防!电梯、消防水—泵、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水泵结《合器等公《共消防设施器材完整!好用;     !(七)?劝阻、?制,止业主或使用人【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    ! (八)妥》善保管高层建筑【消防档案《。资料;    !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责任 第】二十条 《没有物业管》理的高层建筑—。业主或使《用人应当就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责?任进行?约定:。共同承担消防安全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