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二!章 职责义务 【 , 第七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中!。的主要职《责是 ?    》 (:一):负责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工《作,责任对本行政区域】内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工作职责范围内】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 (:。二)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  :。(,三)组织或责成所】属,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多产】权、多使用人且无统!一,物业管理或无专【项维修资金等—。高层建筑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   (四)组【织,有关部门针对高【层建筑?火灾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  —   (五)为高】层建筑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消防装备《保障; 《   《  :(六:)组织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教育—;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职?责 第》八条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中的主要职责是 】 :    (一—)督促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企业严?格落实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未实行物业管理【的高:层建筑业《主或使用人进行自】我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  ?  : (二)协助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督【促火:。灾隐患整改;—     (】三)结合《。当地实?际组:建专职、志愿—或义务消防队参与高!层建筑火灾》扑救:工,作;     】(四:)组织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教育;  !  : (五)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村—)民委?员,会,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公约、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组?织防火检查巡查【、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教育开展“零火灾社!区”、?“零火灾村镇—”创建?活动以及做好群众性!消防工作;   ! ,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职责 —第九: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中的主要职责!是, ,     (一】)依法实施高层建】筑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  《   (二)负责】高层:建筑:。灭火扑救预案的制定!和实施组织、指导单!位和个人开展高层建!筑预防火灾、灭火】。。扑救和应急疏散方案!的制定?和演练;  】 ,  (三)承担高】层建筑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建】立高层建《筑火灾扑救的—应急处置机制开展火!灾扑救技术、战术研!究; ?  ? ,  (四)》开,展,。高层建筑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督促单位—或个人采取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  (五)督促、指!导有关单位》做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 :    (六)指导!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义务消防队》等消防组织进行高层!。建筑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     【(七)组织现役消防!队和指?导专职消防队实施】专业技?能训练配备并—。维,护保养好《装备器材;》   》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职责 第十】条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将涉及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避难场!所规划?纳入规划总》平面图统《一管理 《    》 ,对,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消防设计的!高层建筑工》程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高层建筑!建设工程规》划,总平面图及》单体设计方》案进行审查》。 第十》一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物:业服务企业的—消防安全《防范服务质量—作为对物业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应定期!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对高层建!筑,公共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 第十二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的高层?建筑工程消防—设计而未经》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不得】给予施工《许可;对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的高《层建筑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对!在建、改扩建高层】建筑日常消》防监督管理、外【墙保温材料改造等】建筑节能综合—改造项目审批、【。。施工:过程中同《步,设置:临时消防供水设【。施、落实《电焊、气焊》等,动用明火审批和现场!监护措施、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开展施工人员【消,防安全培训以及“】。边施工、《边使用?”等行为依法—做好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和高层建筑【业主应当按照高【层建筑消防要求【合理设?置室内?消火栓?。并负责日常维护 】  ?   市政》管理:部门依法对其管理范!围内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外—墙装饰、装修及【广告牌、雨篷等设】置障碍物影响建【筑防火排烟性能和】火灾救援行动以【及消防扑救场地【设置停车场等—行为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建立行政执法—联动机制《互相通报涉及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执!法工作信《息;对高层》。建筑:外,墙,的保温材料、广【告牌、玻璃幕墙等】。安装工程严格落实“!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由相关审】批部门负责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应当对下!列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负责》对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并承担【费用  —   (一)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尚未交!付,。物业买受人》的;   【  (二《)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而交!付使:用的;  —。   (《三)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竣工验收备案!未经备案或备案抽查!不合格而交付使【用的;   】  (四)依法经】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后未被抽查因建设单!位,的违:法行为造成》建设项目未》达,到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 《 第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当对!新建: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    】 建设?单位或个人对高层建!。筑进行局部改建【、扩建或装修—时应:当,与施:工单:位明确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没有明确的消!防安全由双方共同】负责;设计》、监理等《单位也应《履相应的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七,条 :高,层建:筑业主是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   【 , (一)遵守—公共: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公约?;   — , (二)《及时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按规定!承担整改所需资金;!     (】三,)委:托高层建筑管理【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消防安全实施】统一:管理; 》     (四)不!得违法设置经营【性,场所或作坊、库房】等危害公共消防安】全,;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责任   【  依法《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其专有部分的消防!安全由?业主负责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由所有】业,主共同负责 第!十八条 高层—建筑使用人在—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义务 《   《  高层建》。筑业主与使用—人对消防安全义务】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九!条, 高层?建筑业主委托给【物,业服务企业统一【管理消防安全的由物!业服务企业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责任《     【物业服?务企业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责:任     (!一)严格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制定和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例会组!织,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   ? (二)定》期组织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  (三)按照政府!要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     —(四)?制,定预防火灾》、灭火?。扑救和应急疏—散的方案并开展灭】火扑救和《应急疏散《。的演练; 【  :  (五)确保【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 ,(六)保障消防电】梯、消防水》泵、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水》泵结合器等公—共消防设《施器材完整好用【;, ,  :   (《七)劝阻、制止业主!。或,使用人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 !  ?。   ?(八:),妥,善保管高层建—筑消防档案资—料; ? ,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责任 《 第?。二十条 没有物【业管理的高层建筑】业主或使用人应【当就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责任进行!约定共同承担消防】安全责?任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