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一章》 ,工,业用地?的特殊规定
【 11.1 建筑!间距:与退让
1】1,.,1.1 工业—生产厂房《间距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的安全!要求除厂区主—要通道?外工业建筑间—距可不考虑景观【、采:光和视?线干扰等其》它间距要《求
11.1.2! 工业项目》用地其围《墙可沿用地边界【和道路红线设置但不!得突入道路红线内】
11《。.1.3 工业【生产厂房退》让用地边界的规定】
: 》 ①厂房《退让用地边》。界实行对《等退让原则》;
!②与民用建筑项目相!邻,时按第五章要求进行!退让同时须》满足消防及厂区自身!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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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③与工业项目相邻时!其退让需《满足消?防,、安全、生》产工艺及厂区—运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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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本着》节约用地的原则工业!建筑:可减少退让道—路红线距离》其退让道路红—线不宜大《于5米厂区有自身工!艺及消?防要求?时,可依据规划设计条】件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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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工业生?产厂房原则》上不:退让城市绿线但建筑!基础不得侵占城市绿!线
1《1.1?.6 行政办—公研发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间距与退!让,
: : 行政办【公研发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间距】。按第:四章的规定》执行
】 行政办公—研发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退道路红—线和用?地,。。边界按第五章的规】定执行其退道路红线!部分可布置》为树阵?式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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