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一章 工】业,用地的特殊规定
!。 11.1 【。建筑间距与退让
!
11.》1.1 工业生产】厂房间距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的,。安全要求除》厂区主要《通道:外工业建筑间—距可不考虑景—。观、采?光和视线干》扰等其?它间距要《。求
11.—1.2 工业—项目用地其》围墙可沿用地边界】和道路红《。线设置?但不得?突入道?。路红线内《
1?1.1.3 —工业生?产厂房退让》用地:边界的规《定
— ①厂》房退让用地边界实行!对等退让原则;【
》 ②与民用建】筑,项目相邻时按第五章!要求进行退让—同时须满足消防及】厂区:自,身要求;
— 《 ③?与工业项目相—邻时其退让需满足】消防、安全、生产】工艺:及,厂区:运输要求
》
11.1.4 】本着节约用地的原则!工业建筑可减少退】让道路红线距离【。。其,退让道路红》线不:。宜大于5米厂区有】自身工艺及消防要】求时可依据规划设】计条件另行规定【
11.》1.5?。 工业生产厂房原】则上不?退让城市绿线但建】筑基础不得侵占【城,市,绿线:
11.1.【6 行政办公—研,发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间距与退让】
》 ?。行政:办,公研发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间距按第!四章的规定执行
! 行政】办公研发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退道路红】。线和用地边界—按,第五章?的规定执行其退【道路红线部》分可布置为》。树阵式停《车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