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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章 】市政设?施 1—0.1? 地:下管:网 》10.1.1— 本通则所称的城】市地下管网是—指,城市地下的》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照明、电力【、通讯、《。视频采集、广播【。电视、交通信号【、工业?用料及其他用途的】管线(含附》。属设施)、》管线公共管廊—及,其相关的地下空间设!施等形成的网络 !    本》通则所称的》。管线公共管廊是指设!置于地下用于容纳】。多,种公共设施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的构?筑物 10.1】.2 城市地下【管网管理应遵循统筹!规划建设《。、综合协调》管,理、档案《信息共享、保障安全!。运行的原则》 :10.1.3 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城市】地下管网综合规划并!按照有关规定征【求公众意见》后报相关部门批准】实施 — ,   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当对《各类地下管网作【出综合安排 —  《   城市地—下管网产《权,。、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地下《管网综合规》划编制地《下,管,网专项规划并按照规!定报批? 1?0.1.4 —在,。城市新区建设和旧区!。改造时?鼓励在?有条件的区》域同步建设地下【管线公共管廊鼓【励,企业:等,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地下管线《公共管廊《。 :10.?。1.5 地》下管网规《划应当与城市发【展规模相适应具体】符合下列要》求 》   ?。 ①地?下管线的《走向宜平行于规划道!路中心线并与—地下隐蔽《性工程相协调避免交!叉和互相《干扰;  !   ②同》类管线应当》合并建设; — ? , ,   ③城区主【要道路、《城市广场和新建住宅!小,区不应?新建架空管线—。已有的明线、明管应!限,期按照规划要求逐步!改为地下敷》设改:建、扩建道路原【有架:空线路?同步:入地; 《  《   ④各类管线之!间、:各种:管线:与建筑物及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和垂直净距【及,各管线?的最小覆《土要求应当满足国家!有关技术规》定与标准 》。 10.1.6 地!下管网?产权、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地下管网专项规!划及行?业,发展需求制定—地下管网年度建设计!划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协调后实!。施, :10:.1.7 依—附于城?。市道:路的地?下管网建设应当与】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统《一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同步—建设确无《条件同步建》设的:经市政?府同意可以》缓建地下管网工程但!应当按?照,规划要?求预留?地下管?网位置 10【.1.8 旧城区】改造应当将架空线】路改造为地》下管线并对原—有地下管线进行扩容!地,下管网交付使用后】管网产权、管—理单位应《当及时?将地上线路进—行,拆除 《1,0.1.9 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交付后5!年内大修的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开?挖敷设管《线、因特殊情况【需要开挖《的须经市《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告 10.1】.10 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规划、!电力、水务、交通、!公安、国土、人防】。及通信、《测,绘等单位制定—本地区地下管线【普查方案按照有关】规范和标准进行【地下:。管网普查 【   ? , ,城市地下管网信息资!源,纳入数字化城市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