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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建筑及景—。观风貌
7】.1 建筑空间【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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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 新建工程【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方案应将—项目周边地块的地形!、建筑进行统筹规划!、,综合研究达到城市】空间和建筑群体的】协调统?一
7.1.2 !城,市建筑天际轮—廓线设计应》错,落有致、主次分【明富有韵律和—变化重要地》段的:地标建筑《。应作为天际线的控】制点:周边建筑应与之【协调特殊地块—的单:体建筑无法进行群体!高度变化《。的应通过自身高度进!行高:低错落的变化
【
7:.1.3 》沿城:市主:次干路两侧》、沿:河湖水?系、风景区》周围建筑《(,含新建及改造)应】满足以下《要求:
》。 ①避》免建筑山墙面—直接面向城市主次干!路;建筑山墙面向城!市道路的应将山墙】面作为建《筑重要立面进行【。设计;同时》。在建筑及城》市道路间设置绿化带!或建筑垂直绿—化进行美化和隔离;!
【 ②主干路两侧【居住建筑立面宜按公!。共建:筑要求处理不应设置!。外凸式?阳台;
! , ③沿?路,建筑空调器室外【机及附属设施必须统!一隐蔽设置;
】 ④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应与建筑《一,体化:设计;
《
⑤】沿,路建筑附着商业招牌!、广告?必须:与建筑一《体化设计并》统一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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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⑥建筑【色彩应符合》城市相关规划要【求
?7.1.4 沿城市!道路界?。面设置的其他—附属设施在满足其规!范的:同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 ①建筑—与城市道路红线【之间不宜设置—垃圾收集站、污水】池、:化粪池等有碍—城市景?。观、市容卫生的附】属设施如《需设置应采》用地埋式或地下式】设置且其外围—。应设置不少于3【米的绿化防护带;
!
《 ②配》、变电室、泵—房宜布置在地下室】确,。需独立设《置的:要,根据消防《。、噪音、《间距等?规定进行《布置:其,外,部形:象应与?周围景观环境—相协调;
— —③沿城?。市道路基地的围墙】高度不应大于2.2!米且围墙《应为:透空形式鼓励使用各!类绿篱围墙进行空】间分隔
7.【1.5 鼓励建筑群!体组合空间环—境,设计:
《 新建—低、多层住宅应采】用坡顶屋面;中【高层、高层》住宅:建筑不应《采用简单的平—屋顶形式建筑顶【部须作重点》设计通过坡屋顶或屋!顶构架的设置—丰富建?筑,第五立面《
7.1.6【 限制?沿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建设小型商业【设施:鼓励建设商》。业,内街
— , : 7.?1.6.1 带【状,商业设施允许建【设长:度占:其所临道路长度的】比例应根据》该道路?的性质符合》表7.1.6的【要求
?
表:。7.1.6》 沿街商《业长度控制指标
】
?
,
, 《
,
? ,
— 对外】公路
《 :。 快速路
】
》 主干路
! , , 次?。干路
《 , 《。 支:路
! 《
】长度比例
! 10%—。
【 10%
— , , 40%
】
《 50%
! 80【%,
《
! , 7.《1.6.2 沿城】市次干路和》支路的商《业设施为内》街形式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酌情提高】其长:。度占其所临道路【的比例
》 7.1!.6.3 沿街【商业设施退让道路】。红线距离大于规定距!离2倍以上》的可不纳入上述【计算范围《
:7.1.7 滨水空!间的建筑景观应【符合以下要求—
— ①滨水空间建】筑布局应统筹—考虑建筑退让、【高度、朝《向,和体量?等,要素形成良》好的城市滨》水环境由远至近应形!。成,层次丰富的天—际线;
《
②滨!水沿岸建筑应适当】。降低密度《保证视觉上的通透性!。。滨,水沿岸建《筑应注重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
7:.1.8《 结合城市风貌及天!际线控制可在—城市:风貌景观较好—区域:及城区边缘区域适当!引导建设部》分低层高档次住宅】提升:城市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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