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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轧钢设备【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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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一般规定》
】10.1.1— :本章适?用于钢铁企业的热】轧、冷?轧,、轧管、型材—等轧钢车间的轧【制生:产,线和辅助生产线的】设备:基础设计其中—加热炉和热》处,理炉基础《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9章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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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轧钢设?备基础地《基,。方案的选《择应符?合本:规范第?3.2?节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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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 同一连续生—产线上的轧钢设备】基,。础与加热炉、—热处理炉基础宜【采用相同的地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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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 轧:钢设备?基础的地基变形计算!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除工【艺、设备《专业有特《殊要求外轧钢设【备基础的平均沉降量!计算值?不,应,大,于10?。0mm;基础倾斜】计算值不宜》大于0.《0005;连续轧】线,的局部倾斜》计算值不宜》。大于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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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设备基础】与厂:房柱:基采用?联合整体基》础时联合基础的【。沉降及与《相邻柱基的沉降差尚!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的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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