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 加热炉》及热处理炉基础
】
!9.1 一般【规定
—
《9.1.1 本章!适用于?钢铁企业下列加热】炉,及,热处理炉基》础,的,设,计
! , 1 加热炉推钢!式加热?炉、步?进,式加热炉、》。环形加热炉》
《
,
2— , 热处?理炉台?。车式炉、罩式—。炉、辊底式》。。炉,
—9.1.2 加】。热炉、热处理炉基】础应按本规范第3】.,2.2条的规定优先!采用:天然地基方案—
9.1!.,3 同一加热炉、!热处理炉基础或多】座炉连?排式布?置的联合基础宜坐】落在同一土层或性】状相:。近的土层上;当采】用桩基时《宜选用?同一层岩《土层作为桩端持【力层
【
9.1.4 除!工艺、设《备,有特殊要《求外加热《炉及热处理炉—。。基础的地基变形计】算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 加热炉及】热处:理炉基础的》平均:沉降量计算》。值不应大于1—00mm基础倾斜】计,算值:。不宜:大于0.000【5
?
?
?。 2 当加热】炉或热处理炉—基础与厂房柱基采】用联合整体基础时】此,联合:基,础的沉降及与相邻】。柱基的沉降差尚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的相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