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 加:热炉及热处理—。炉基础?
?
【9.1 一般规定!
《
《9,.1.1 本章适!用于钢铁企业下列】加热炉及热》处,理炉基础的设计
】
:
:
1 】加热炉推钢式加热炉!、步进式《加热炉、环形加【热炉
?
》 , ?2 热处理炉【台车式?炉、罩式炉、—辊底式炉
】
9.1.2 】 加热炉、》热处:理炉基础应》按,本规范第3.2【.,2条的规《定优先采《用天然地基方案
!
《9.1.3 【同一加热炉》、热:处理炉基础或多【座,炉连排式布置的【联合基础宜》坐落:在同一土层或—性状:相近的土层》上;当采用桩—。基,时宜选用同一层岩】土层作为桩端持力】层,
9.1!.4 除工艺、设!备有特殊要》求外加热《炉及:热处理炉基》础的地基变》形计算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加热炉【及热处理炉基础【的平均沉降量计【算值不应大于10】0mm基《础倾斜计算值—不宜:。大于0.000【。5
》
:。 2 当加!热炉或热处理—炉基:础与厂房柱基采用】联,合整体基《础时此?联合基础的沉降及与!相邻柱基的沉降差尚!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的相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