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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转炉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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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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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本章适用于公称容量!120t及以上【、倾动机构为全【悬挂式?。转炉的?高,墩式基础《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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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转炉:基础地基方案—的,确定应符《合本规?范第3?.2.?1条~?第3:.2.?。3条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当《采用天然地基时宜选!择中密?~密实的碎》石土或砂土、可【。塑~硬塑《黏性土或岩石作为持!力层地基主》要受力层范》围内当存在软弱下卧!层时:应对其进行承载能力!的验算并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的有关要】求
! 2 当—采用天然地基不满】足要求时应》进行地基处》理或采用桩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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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当采用人工处【理复合?地基时应《。根,据对地基承载—力和变形控》。制的要求确》。定复合地《基处理后的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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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炉下钢水包车!、渣罐?车,轨道基础《宜采用与《转炉基础相同的【地基方案宜采用【相同的地基持力层或!桩,端持:力,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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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 转炉基础的】。地基变形计算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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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础平均沉《降,量不应大于1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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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除工艺、设备有特!殊,要求外?基础倾斜不》宜大于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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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当转炉基础与厂【房,柱,基、平台柱基采用联!合基础时地基变形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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