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转炉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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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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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本—。章适用于公称容量】120t《及以上、倾动—机构为全悬挂式转】炉的高?墩式基础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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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转炉基础地基方案的!确定应符合本规范第!3.2.1条~第】3.2.3条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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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当采用天然地基时宜!选择中密~密实的碎!石土或砂土、可【塑~硬塑黏性土【。或岩石作《为持力层地基—主,要受力?层范围内当存在软】弱下卧层时应对其进!行承:。载能力的《验算并?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的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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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当采】用,天然地基不满足要】求时应进《行地基处理》或采用桩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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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当采用人】工处理复合地基时】应根:据对地基承载力和】变形控制的要求确定!。复合地基处理—。后的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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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 炉下钢水》包车、渣罐车—轨道基础宜采用与转!炉基础相同的地基方!案宜:采用相同的地基持力!层或桩端持》力层
】6.1.4》 转炉基础—的地基变《形,计,算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基础平【均沉降量不应大于1!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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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除工《。艺、设备有特殊要】求外基础倾斜—不宜大于《0.0?005
】
? 3 》。当转炉基础》。与厂房柱基》、,平台柱基《采用联合基础—时地基变形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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