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高炉《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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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 》一般规定
》
《
4《.1.1 —本章适用于有效容积!为,100?0m3及以上的高】炉基础?设计
?
4.1】.2 高炉基础的!地,。基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应满足《承载力?计算的有《关,规定
《。
》 2 应进】行,地基变形计》算并:满足规定的变—。形限值要求
!
3 !基,础的埋置深度尚应符!合稳定性要求
!
,
《 4 当基【础位于边坡》上时尚应符》。合本规范第3.2.!6条关于边坡—稳定性的规》。。定,
4.1!.3 高炉基础】采用天然地基—时,。。宜坐在同一岩土持力!层上宜选《择中密~《密,实的碎石土和砂土】、硬塑黏性土或岩石!作,为持力层当采用【桩基时应采用—同一桩?型,;,当为端承《。。桩时:宜选择同《一岩土?层作为桩端》持力层
】
4.1.4 【 高炉基《础的:地基变形计算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高炉基础平!均沉降量计算—值不应?大于200mm基础!倾斜计算值不应大】于0.001
】
2! :当出铁场的》部分厂房《柱或平台柱直接支承!在高炉基础上—时高炉基础的沉【降及与相《邻厂房柱基、平【台柱基?的沉降差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