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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高炉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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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 一般规!定
】
,4.1.1 本章!适用于有效容积为1!00:0m3及以上的高】炉,基础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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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高炉基础的地—基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满足承载【力计:算的有关规》定
! 2 应进行】地基变形计算并【满足规定的变形【。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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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基础的埋】置深:度尚应?符合稳定性要—。求
?。
【 4 《当基础?位于边坡上》时尚应符合本规范第!3.2.6条—关于边坡稳定性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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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高炉基础采用天然】地基:。。时宜:坐在同一岩土—持力层上宜选择【中密~密实》的,碎石:土和砂土《、硬塑黏性土或岩石!作为:持,力,层当:采,用桩基?时应采用同一—桩型:;当为端承桩时宜】选择同一岩土—。层作为桩端持力层
!
4—.1.4 高【炉基础的地基变形】计,算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高:。炉基础平均沉降量】计算值不应》大于200mm基础!倾斜计算值不—应大于0《.0:01
》
2】 当出铁》场的部分厂房柱或】平台柱直接支承在高!炉,基础上时《高炉基?础的:沉降及?与相邻厂房柱基【、平台?柱基:的沉降?。差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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