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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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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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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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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建设工《程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期间【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应当计?入建设项目投资的全!部费:用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预备费、—有关:。。税费和建设期间贷】款利息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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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工作?
【 自治区及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的具体业务】工作:
发!展和改革、财政、物!价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建设工【程造价监督》。工作
【。 , 交通、水—利,。。等执行国务院行业建!设工程?造价依据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的,建设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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