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除】尘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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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一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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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 不同《类别的可燃性粉尘】不应合用同一—除尘系统
!。
8.?1.:2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除尘系统不【应与带有可》燃,气,。体、高温气体或其他!工业气体的》。风管及设备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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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3 应按》工艺分片(分区域】)设:置相对独《立的:除尘系统
【
8.》1.4 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不应连《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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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5 【 除尘系统的导电】部,件应进行等电—位连接并《可靠接地接地—。电,。阻,应小于100;【管道:连接:法兰应采《用跨接线《
8【.1.6 除尘】系统的启《。动应先于生产加工】系统:启动生?产加工系《统,停机时?除尘系?统应:至少延时《停机10《min应《在停机?后将箱体和灰—斗内的粉尘全—部清除?和卸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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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7 !铝镁等?金,属粉尘?禁止采用正压吹送】的除尘系统;其【他可燃性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时应: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
8.!。1.8 《 ,铝镁等金属制品加工!过程产?生可燃性《金属粉尘场所宜采用!湿法:。除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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