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除】尘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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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 一般要求》
【
,8.1.1》 不同类》别,的可燃性《。粉尘不应合用同【一除尘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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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除尘《系统不?应与带有可燃气体】。、高温气体》或其他工业气体【的风管?及设备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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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3? 应按《工艺分片(分区【域)设置相》对独立的除尘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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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4?。 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不应连】。。通
8.!1.:5 : 除尘系统的导电】部件:应进行等电位—连接并可《靠接地接《地电阻应小于10】0;管?道连接法兰》应采用跨接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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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6 除尘系统!的启动应先于生产加!工系统启动生产【加工系统《停机时除《尘系统应至少延【时停机?10min应—在停机后将箱体【和灰斗内的粉尘全部!清除和?卸出
8!.1.7 铝镁】等金属粉《。尘禁止采用》正,压吹送的除尘系统】;其他?可燃性?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时应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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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8! 铝?镁等金属制品加工过!程产生可燃》性金属粉《尘场所宜采用湿法除!。。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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