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除尘系统
【。
8.!1 : 一般要求
!
8.1【.1 不同—类别的可燃性—。粉,尘不应合《用同一除尘》系统
—
8.1.2【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除尘系【统不应?与带有可《燃气体、高》温气体或其他工【业气体的风》管及设备连通—
?
8.1.3】 应按工艺—分片(分区域—),设置相对独立—的除尘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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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4 《 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不,应连通
》
《8.1?.,5 除尘系统【的导电部件应—进行等电位连接并】可靠:接地接地《电阻应?。小于100;管【道连接法兰应—采用:跨接线
!8,.1.?6 除尘》系统的?启动应?。先于生产《。加工系?统启动生产加工系统!停机时?除尘系统应至少延时!停机10m》in:应在停?机后将?箱体和灰斗》。内的粉?。尘全部?清除:和卸出
》
8》.1:.7 铝镁等【金属粉尘《禁止采用正压吹【送的:除尘系统;其—他可燃性《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时应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
8】。。.1.?。8, 铝镁《等金属制品加工【过程:产生可燃性金属粉尘!。场所宜采用湿法除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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