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任务落实与确户!
第【七条 区县—。政府将实施》方案确定的》农民住宅建设任务】及时分解落实到【乡镇人民政》府分解落实任—务时要结合本—区域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和农!村社区建《设统筹?安排
【
第八条 — 乡镇人民政府及】。行政村村民委—员会(简称》。“村委会”)应根据!建设任务《。向农民宣《传我市农民住—宅抗震节能建—设的相关政》策、:经济效益和抗震【节能效果引》导,农民积极申报
!
第》。九条 农民自【愿填报新建翻—建项目?申请信?息表(?附件1)或单项【改造:、综合改造》项目申请信息—表(附?件2:)并签字确》。认对于集中建—。设项目村委会可统】一填报?申请信息表由相关】村民签字确》认
第!十条 村委会【要对:。申,报农户身份进行核实!确,保每:户农民?及配偶未曾享受过】政,府新:建农民住宅、既有农!宅节能改造补贴资】金同:。。时对每户《户主及配偶姓名【、既有?住宅情况等信息【进行核实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村委【会将核实公示—后,。的信息进行汇—总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乡镇人民政府
!
:
:
第十一《条 综合改—造项目?应由有资质》的房屋评估》鉴定:机构进行《评,估鉴定;对》符合综合改造要求】的出具综合改—造实施方案》改,造实施?方案经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组织【专家审核通过—后实施专家组成员应!是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相关专家》库中抽取的结构【。抗震、?建筑方面《专家人?。数不少于5人
!
第》十二条? :乡镇人民政府结合镇!村发展规划对村委会!报来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对》通,过初步审查的申报项!目进行统计》汇总报送区》县新:农办 ?
,
:。
第十三—条 : 区县新农》办会同区县国土、】规划:、建设等专业主管】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报来的建》设项目进行审定【统计汇总后报—市新农办市新—农办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给,予确认 《
》
,第十四条 —市区(县)政府【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农宅抗震【节能改造予》以奖励市政府按照】新,建翻建及《。综合:改造每?户2万元《。单项改造每户—1,万元的标准对区【县,政府予以奖励—奖励资金由各区【。。县政府?统筹使?用各:区县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本区县补助资金标!准及农宅《抗震节?。能建设项目其他费】用(包括施工—图,文件审?查、监理、鉴定评估!、建材检测、—技术服务《。指导等费用)支【。出,办法市财政局按【照各区县确》定的任?务量预?拨5:0%奖励资金—剩余资?金在项目完成后拨付!
《。
附件1
】
】。
说明建设》种类选?择“翻?建”后请填写拆除】面积并保留“翻建】。前照片”上传;
】
附—件,2
单项!改造、综《合改造项目申请【信息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