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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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根据!北京市农《民,。住宅:抗震节能《工作实施方案(2】011-2》01:2,年)(京新农办【函〔20《。11〕12号简【称实施?方案)和北》京,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市规发〔20!10〕11》37号)为确—保我市农《民,住宅抗震节》能建设?。工作顺利实施—保证工?程质量做好项目【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列入实施方案的我!市本村?。农民:或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据抗》。震节能标准依法采】取自主?或集中方式对—自用住?宅进行?新建翻建《、节能保温》。单项:改造(简称“—单,项,改造”)和》抗震节能综合—改造(简称“综合改!造”)建设活—动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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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农民!住,。宅,新建翻?。建、单?项改造、综合改造应!满足相关建设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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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抗震要求新建翻建!项目:必须满足《北京市农《村民居建筑抗震设】计,施工规程(》DB:。11/T 5—。36:-200《。8);该规程未做】出规定的内》容执行国家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建村〔2011〕】115号)》的规定;综合改造要!符合国家《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 116-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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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节能要求】新建翻建项目应【。满足本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11-6—02-2006)节!能65%《设计标准中围护结构!要求单项改造和综】合改造的外墙传热系!数K值不大于0.4!5W/(m》2·K?);外窗传热系数K!。值不:大于2.7W/(】m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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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北京《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农民住宅建【设工:作北京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简称“市新】农办”)负责落实】具体:工作市?新农办负责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做好全】市农宅抗震节能工】作计划分解工作【任务:;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北,京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制定—各项配套政策做【好管理、指导与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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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区县政【府是农民住》宅抗震节《。能建设任务的责任】主体负责在北京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统筹领—导下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农民住》宅,抗震节?。能,建设工作;》负,。责督促?乡镇人?民政府落实实施【主体责任《区县新农《办牵头组织区县【相关部门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协调解决】工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要做好农民】住宅抗震节能—建设项目的技术指导!与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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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民住宅【抗,震节能建设》工作的实《施主体在《区县政府的领导和各!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发挥—属地管理主体作用;!负责对限《额以下工《程,实施质量安全—监管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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