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规划许可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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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条 在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规划许可证【发放后?有效期?内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派:出机构申《请对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变?更做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及城?乡规划相关要—求做出相应的规划许!可变更?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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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五条 变更》内容依?法应先由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向派》出机构申请变更时】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申请变更的内【容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对房地《产开发项目除因【公共利益需要外申请!变更的内容涉—及提高容积率、改变!使用性质、降低绿地!率、减少必须—。配置:。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的【派出机构不得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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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派出机构在!审批变更规》划许可前应当采【取公示、《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因变!更规划许可内—容,给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申请变更》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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