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节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管理
】 : 第三十二条— 在镇乡、村规【划区内国有建设【用,地和镇规划区—内,经批准的集》体建设用地》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第三十三【条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程序
【。 — (一)城镇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的!建设:项目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 ? 《。 1.—在建设单位或个人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必《须,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或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使用土!地的证?明文件、有》。关批准文件及相关】。资料向派《出机构申请办理【地块规划条件经审】核符合规《划及相关要求的【由派:。出,机构出具地块规划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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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在?建设单?位或个人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必》。须持:。相关资料《申请办理项目总【图、方案审批—及,。施工图?。复核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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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建设单位】或个人?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或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使用土地!的证明文件、地【。块规:划条件、批准—的,总平面布《置图和建筑设计方】。案,。、施工图《审查通知书等相关资!料向派出机构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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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4.派出机构根】据村镇规划和—相关:情况进行初审经【。审核符合村镇—。规划及相关规定要】求的由派出机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二)国有!土地上的建设项【目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 1.!建设单位《或个人?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必须持相!关资:料申请办理项—目总图?、方案审《批及:施工图复核》。手续;
! ? 《 2.建设单位【或个:人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或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使用—土地的证明文件、】地块:。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准!的总平面布置图【和建筑设计方案【、施工图复核意见】等有关批准文件和相!关资料向派出机构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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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3.派出》机构根据村》镇规划和《相关情况进行初【审,经审核符《合村镇规划》及相关规定要求的由!派出机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三)派出机构—应当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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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将前款资《料在项目施工现【场或者销售场—所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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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派出机构应【对建筑施工的全【过程进行规划—。跟踪管理《包括建筑物》放线(验线)、建筑!物基础及基础梁、】二层平面、顶层平面!的查:验、工?程竣工规《划,。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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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须将!。所有的竣工图—纸、资料《。、竣工测量电子文件!送派出机构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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