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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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第,三十二?条 在镇《乡、村规划区内国】。有建设用地和—镇规划区内经批准】的集体?建,设用地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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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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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城镇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的建设项《目,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 》 《1.:在建设单位或—个人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必须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或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使用土地的!证明文件、有关批准!文件及相《关资料向派出—机构申请办理—地块规划条》。件经审核符合规划及!相关要求的由派出机!构出具地块》规划:条件:
【 》 2.在建】设单:位或个?人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必须持相关资—料,申请办?理项:目总图?、方案审批及施【工图复核手续—
】 》 ,3.建设单位或【个人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或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使用土地的证明文件!、地块规《划条件、批准的【总平面布置图—和建筑设计方案、】施工图审查通—知书等相关》资料向派出机构【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 ? 4.派出机【。构根据村镇规划和相!关,情况:进行初审经审核【。符合村镇《规划:及相关规定要求【的由派出《。机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二)!国有土?地上的建设项目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 ? , , ?。1.建设单位—或,个,人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必须持相【关资料申请办理【项目总图、》方案:。审批及施工图复核】。手续;
》 ! ?2.建设单》位,或个人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或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使用土地的!证明文件《。、地块?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准的总《。平面布置图和建【。筑设计方案、—施,工图复核意》见,等有关批准文件和相!关资料向派出机【构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3.派!出机构根《据村镇规划和相关】情,况进行初审经审【核符合村镇规划及相!关规定要求》的由派出机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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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三)派》出机构应当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将:前款资料《在项:目施:。工现场或者销售场所!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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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四条【 派出机《构应对建筑》施工的全过》程进行规划跟踪管】理包括建筑》物放线(验》线)、建《筑,物基础及《基础梁、二层平面、!顶,层平面的查验、工程!竣,工,规划核实
! 第《三十五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须将所有【的竣:工图纸、资》料、竣工测量—电子文件送派出【机构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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