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节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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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五条】 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持选址方案和建!设项目有关资料向派!出机构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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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办理程—序如:下,
! (一)《建设单位或个—人持有关《批准文件及相关资】料向:派出机构提出申【请
《 ?。 ? ,(二:。。),派出机?构根据村镇》规划、?项目要求《及拟选址用》地情况进《行初审
! : (三)经—审核符合规划及环保!、安全等相关要求的!由派出机《构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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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七条 地【块规划条件可与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一:并申:报办理
【 第二《十八条 工业项目选!址方案及用地规【模,。必须进行《前,。期规划审查》和控:制出具规划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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