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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对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市》、区住?房保:障部门不予受理【,并给予警告 【 《 第《三十七条 对—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审核同意或—。者获得廉租住房保】障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给予警告】对已经登记但—尚未获?。得廉租住房保—障的,取消》其登记;《对已经获得》廉租住房保障的,责!令其:退还:已领取?的租赁住房补贴【。,或者退出实—物配租的住》房并按市《场价格?补交以前房租 【 【第三十八条 —对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以及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审核同意或者获得!廉租住房保障的【,取消其2年内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资格 《 》 第三十九》。条 廉租《住房保障实施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不】执行政府规定—的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由《市发:展,改革部门依法查处 ! , ? 第四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廉租?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或者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实施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廉租住?房,保障: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