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设!置规则
!
,
4.?1 基地出入口设】置
4—.1.?1, ,基地机动《车出入口《。开设应?符合项目规划条件】的规定机动车出入】口宜开设在基地【周边的相《对低:等级:道路上不应在—城市快速路主线上】开设机动车出—入口也不《宜,在主干路《。上开设?机动:车,出入口受条》件限制?必须在?主,干路上开设机动车出!入口时应结》合基地周边道路【交通设施条件—对机动车出入—口的交通《组织方式予以论证】。确定:
4.1!.2 基地》机动车出入口距交叉!口的距离应从交叉】口道路?缘,石转:弯弧线的端点起到基!地机动车《出入口边线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开设在主》干路上的基地机动车!出入口距交叉口的】距离应大于10【0米:或,设置在距交叉口的最!远端;当路》段,设,有中央分隔带且机动!车出入口《设置:。。在交叉口出口道【上时出入口距交叉】口的距?离应大于80—米或设置在》距交叉口的最—远端;
】 2: 开设在次》干路上的基地—机动:。车出:入,口距离?交叉口的《。距离应大于8—0米:或设:置在距交叉口—的最远端;当路段】设有中央分隔—带且机动车出—入口设置在交叉口】出口:道上时出《入口距交《叉口的距离应大【于70米或设置在距!交叉口的最远端;
!
3 开】设,在支路上的基地机】动车出入口距离【与,主次干路《相交的交叉》口应大于50米【距离与支路相—交的交叉口应—大于40米或设【置在:距,交叉口的最远端
!
,
4.1.3— 基地机《动车出入口距地【铁出入口、人—行过街天桥、人行地!道的距离不宜小于】。30米;距公交站】加、减速《段端点的距离不宜小!于,15米;距铁—路道口的距离不【宜小于?50:米;距隧《道洞口的《距离不宜小于—150米;距隧【道引道(《U型槽)端点的距】离当引道《坡度大?于或:等于2%时不宜小于!80米并《满足停车视距的要求!;距桥梁引道—端点的距离》当引道坡度大于或】等于2%时》不宜小于6》0米
—4.1.4 基【地机动车出》入口开设应充分考虑!其对基地周边—。。。已有或规划道路交】通设:施的影响《不应在公交港湾【站内(含加、减速段!)和道路交叉口【展宽段内(含渐变】段)开?设建筑?工程:基地机?动车出入口受—规划和?现状条件限》制距:公交:。港湾站距离》较近时可采用—机动车出《入口与公交港湾站一!体化设?计
:
4.》1.5 《基地机动车出—。。入口与城市道路【相交:的角度应为75【°~9?0°并应具》有良好的通视条【件其视距见》图4.1.》。5
—
:4,.1.6 双—向行驶的基》地机:动车:出入口车行》道宽度宜为7~1】1,米,;单向行《驶的出?入口车行道宽度宜】。为5~7《米
—。
4.1《。.7 基地机动车出!入口不?应设:置在有超高的道【路上也不宜设置【在道路弯道上—。其坡度不宜》大于2.5%
!
,4.1.8 —开设在主干路上的基!地出入口之间的【净距:应大于1《00米?;开设在《次干路上的基地【出入口之《。间的净距应大于50!米;开设在支路上的!基地出入口》之间的净距》应大于30米
】
4.1》.9 受《基地周边《规划条件的限制【相邻两基地需在用地!分界线两侧近距离分!别设置出入口—时,可设置共用》。基地出?入口或共用通道
!
4?.1.10 基地】消防出入口不得设】在,公交站范围内单【独设置的消防—出入口处人行道【不宜降坡《
,
4.1.【。11 建《筑工程基地机动【车出入口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当基地—机动车停《。车泊位数小于或等于!100辆时宜设【1个;
【 2 当基地机动!车停:车泊:位数大于10—0辆且小于或等于】500辆时不应超过!2个:。;
3】 ,当,基,地机动?车,停车泊位数大于50!0辆且小于》或等于1000辆】时,不应超?过3个;
】。 4 当基—地机动车停车泊【位数大?于1000辆时不宜!超过4个并宜在基地!。。周边不同的城市道路!上分设
【4.1.1》2, 基地机动》车出:入口不应《采用车辆转弯—半径不足的U—型掉头交通》组织方式
4!.1.13 —基地机动车》出入口不《宜设置?道闸;确须采—取封闭式管理的基地!机动车?出入口道《闸的设置位置距离】城市道路红线不应小!于,12米
》
4.1.14】 基地人行出—入口与机动车出入】口可合并设置—或分:开设置人《行出入口应设置相】应的交通安全—设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