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设!。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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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基地出入《口设置
4.!1.1 基地机【动,车出入口开》。设应符合项目规划】条件的规定机动车出!入口宜开设在基【地周边的相对低等】级,道,路,。。上不应?在,城市快速路主线上开!设机动车《出入口也不宜在【主干路上开》设机动?车出:。入口受?条,件限制必须在主干路!上开设?机动车出入》口时:应结合?基地周边道》路交:通,设施条件对机动车出!入口:。的交通组织方式予以!。。论证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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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基地机】动车出入口距交【叉口的距《离应从交叉口道【路,缘石转弯弧》线的端点起到基地】机动车出入口边【线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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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开设在主干路【上的基地机动车【出入口?距,交叉口的距》离应大于《100米或》设置在距交》叉口的最远端—;当路段设有中央分!。隔,带且机动车出入口】设置在?交叉:口出口道上时出入口!距交叉口《的距:离应:大于:80米或设置在【距,交叉口的最远—端;
【 ,2, 开设在次干路上的!基地机?动车出入口距—离交叉口的距离【应大于80米或设】。置在距交叉口的【最远端;当》路段设?有,中央分隔带且机【动车出入口设置在】交叉口出口道上时出!入口距交叉口的距】离应大于7》0米或设置在距交叉!口的:最远端;
】 3 《开设在支路上—的基:地机:动车出入口》距离与主次干路【相交的?。交叉口应大于50】米距离与支路相交】的交叉口应大于40!米或设置在》距,交叉口的最》远端
4.1!.3 ?基地机动《车,出入口距地铁出入】口、人行过街天桥】。。、人行地《道的距?。。离不:宜小于30》米;距?公交站加《、减速段端点的【距离不宜小于15】米;距铁路道口的距!离不宜小于50米】;距隧?道洞口的距》离不宜小于150米!;距隧道引道(【U型槽)端点的【距离当引道坡度大】于或等?于2%时不宜小于】8,0米并满足停车视】距的要求;距—桥梁引道端点的距】。离,当引道坡度大于或】等于2%时》不宜小?于6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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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基地机动《车出:入口开设应充分考虑!其对:基地周边已》有或规划道》路交通设施的影响】不应在公交港湾【站内(含《。加,、减速段)》和道路?交叉:口展宽段《内(含渐《变段)开设建筑【工程基?地机动车出入口受规!划和现状《条件:限制距公交港湾站】距离较近时》可采用机动车出【入,。。口与公交港湾—站一体化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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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 基地【机动车出入》。口与城市道路相交】的角度?应为75°~90°!并应具有《良好:的通视?条件其视距》。见图4.1.5【
【4.1.《6 :双向行驶的基—地机动车出入口车】行道宽度《宜,为7~11米—。。;单向行驶的出入口!车行道宽《度宜为5~》7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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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 基地机《动,。车出入?口不应设置在—有超高的《。道路:上也不?宜,设置在道《路弯:。道上其坡度不—宜大于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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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 开【设在:主干路上的基地出入!口之间?的,净距:应大于10》0米;?开设在?次干路上的基—地出入口之》间的净距应大—于5:0米;开设在—支路上的基地出【入口之间《的净距应大于3【0米
4.】1.9? 受基地周边规划条!件的限?。。制,相邻两基《地需在用《地分界?线两侧近距离—分别设?置出入口时可设置共!用基地出《。入口:或共用通道》
4.1.】10 基地消防出入!。口,不得:设在公交站范围内单!独设置的《。消防出?入口处人行道不【宜降坡
》
4.1.—1,1 建筑《工程基地机动车【出入口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基地机动》车停:车泊位数小于或【等于100辆—时,宜设1个;
】 2 当基地机!动车停车泊位数【大于100辆且小】于或等于500辆时!不应超过2个;
! ? 3: 当基地《机动车停《车泊位数大于5【00辆且小于或等】于1000辆时不】应超过?3个;
》 4》 当基地《机动车停车》泊位数?大于1000辆【时不宜?超过4个并》宜在基地周边不同】的城市?道路上分设
】
4.1.12 基!地机动车出》入口不应采用—车辆转弯半径—不足的U型》掉头交通组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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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3 基地机动车【出入:口不:宜设置道闸》。;确须采取》。封闭式管理的基地机!动车出入口》。道闸:的设置?位置距离城市—道路红线不应小于】12米
》
4.1.1【4 :。基地人行出入口【与机动?车出入口可合并设置!或分开设置人行出】入口:。应设置?。相应的交通安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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