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设置:规则
】
4.1》 基:地出入?口设置
4】.1.1 基—地机动车出》入口开设应符合项】目规划条件的规【定机动车《出入口宜开设在基地!周边的相《。。对低:等级:。道路:上不应在城市快速路!。主线上开设机动【车出入口也不宜【在主干路上》开设机动车》出,入口受条件限制必】须在主干路》上开设机动车出入口!。时应结合基地周边道!路交通设施条件【对机动车出》入口的交《通组织?方式予以论证确【。定
《 ,
4.《。1.2 基地机动】车出入口距交—叉口的距离应从【交叉口道路缘石转】弯弧线的端点起到】。基地机?动车出?入,口边线?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开设在主】干路上的《。。基地机动车出入【口距:。。交叉口的距离—应大于100米或】设置在距交叉口【的最远端;当—路段设有《中央分隔带且机动车!出入口设置在—交叉口?出口:道上时出入口距交】叉口的距离应大于8!0米或设置在距【交叉口的最远端;】
,。
2 开设!在次干路上的—基地机动车出—。入口距离《交,叉口的距离应大【于80米或设—。置在距交叉口的【最远端;当路段设有!中央分隔带且—机动车出入口设置】在交叉口出口—道上时出入口距交叉!口的距离应大—于70米或设置在】距交叉口《。的最:远端;
【。 , 3 ?开,设在支路上的—。基地机动车出入口距!离与主次《。干路:相交的交叉口应【大于50米距—离与支路《相,交的交?。叉口:应大于40》米或设置在距交叉口!的最远端
4!.,1.3 基地机【动车出入口距地铁】出入口、《人行过?街天桥、人行地【道的距离不宜—小于3?0米:。;距公?交站加、减速段端】点的距离不宜小于】15:米;距铁路道口的距!离不宜小于》50米?;距隧道洞口的距】离不宜小于150】米,;距隧道引道(U】型槽:)端点的距离当引道!坡度大于《或等:于2%时不宜小于8!0米并满《足停车视距》的要求;距》桥梁引道端点—的距离当引道—坡度大于或等于2】。%时不?宜小于60米—
:
4?.1.4 基地机动!车出入口开设应充】分考虑其对基地周】边已有?或规划道路》交通:设施的影响不应在公!交港湾站内(含加、!减速段)和道路交叉!口展宽段内(含【渐,变段:)开设建筑工程基】地机动车出入口【受规划?和现状条件限制【距公交港湾站距离】较,近时可采用机动车出!入口与公交港湾【站一体?化设:计
?
4?.,1.5 基地机【动车出入口与—城市道路《相交的角《度应为75°~【90°并应》具有良好的通—视条件其视距—见图:4.1?。.5
!4.1.6 双【向行:。驶的基地机动车出入!口车行道宽》度宜为?7,~11?米;:单向行驶的出入【口车行道宽度宜为】5~:7,米
:
:
4.1.【7 基地《机动车出入口不应设!置在有超高的道【路上也不《宜设置在道》路,弯道上其坡度不【宜大于2.5—%
》4.1.8》 ,开设:在主干路《上的基地出》入口之间的净—距应大?于1:00米;开设在次】。干路上的基地出入】口之间的净距应大】于50米;开设在】支路上的基地出入】口之间的净距应大于!30:。米
4.1.!。9 受基地周边【规,划条件?的限制相邻》两基地?需在用地分界线两侧!近距:离分:别设置出入口—时可设置共用—基地出入《口或共用通》道
《
4.1《.10 《。基,地消防出入口不得设!在公交站范围内单】独设置的消防出【。入口处人行》。道不宜?降,坡
?
4.1.11】 建筑工程基—地,机动车出入口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当基地机动车停车】泊位数小《于或:等于100辆—时宜设1个;
】 2》 当基?地机动?车停车泊位数大【于100辆且—小于或?等于500》辆时不?应超过2《个;
?
3 当】基地机动车停车【泊位数?大,于5:00辆且小于或等于!10:。00辆时不应超过3!个;
?。。
》4, 当基地机动车停】车泊位?数大于1000辆】时不:宜超过4个并宜在】基地周边不》同的城市道路上分设!
4.1【.12 《。基地机?动车出?入口不应采用车【辆转弯半径不足的】U型掉?头交通组织方式
!
4.1.—13 基地机动车出!入口不?宜设:置道:。闸;确须采取封闭式!管理的?。基地机动车出入【口道闸的设置—位置距?离城:市道路?红线不应小于12】米
《
4.1.14 】基,地人行出入口与机】动车:出入口可合》并设:置或分开设》置人行出入口应设置!相应的交《。通安:全设: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