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五章 监督检查 ! 第六十条 城】乡规:划在编制、实施【、修改过程中应依法!进行公?告、公布、》公示: ? 》第六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并—接受监督 】 《第六十?二,。条 市城乡规—划局负责全市规划实!施情况的监察管【理工作并《对县、区规划—监察: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     在】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及:乡、村庄国有建【设用地范围内—各区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个人!住宅: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工作并【协助市城乡规划【局对其他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工作 【    —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集体土【地上的个人住—宅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本辖区内的违法建!设行为?予以制止并配—合,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县、区—人民政?府进行处理 —  《   社区(村民】委员会?)发现?。本区域内有违法建设!行为的?应当予以《劝阻:并向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或市城【乡规划局举报 】 : ? ,。第六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城乡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规划的【要求向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询有权向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者控告】。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 《    对违法【建设的?举报或者控告有关】机关应当按照职【责,范围及时受理依法进!行核实、《处理并公开》。。核查:处理结果;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转,。。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并告知举报人或】控告人 》 《 第六十四—条 :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一,)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提?供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进行复制;—。     】(二)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就监督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并根《据需要?进入现场进》行勘测; 】    (三)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停》止违反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的行为 】    城》乡规划执法》人,员履行前款规定的】监,督检查职责》应当出示执》法证件?被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 《 第六【。十五条 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查处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行:为的过?程中:需,要其他有《关部门协助》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 ?第六十六条 上级】人民政府或者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发,现下级人《民政府或者》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违:反城乡规划的应当】责令改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