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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环境景】观
9—.2.1市区主【次干道两侧、—沿河湖水系、风【景区周围建》。筑(含新建及—。改造)应满足以【下要求
— (1)】主干道两侧建设【住,。宅建筑和商住—楼立:。面应按?公,。。共建筑要求》处理不得设置—外凸式阳台(包括】外封闭式)建筑【的,阳台、?凸形封窗不应突出】建筑控制线》;
? : ? (2)沿路建筑空!调,器室外?机及附属设施必须】统一:隐蔽设置;
!。 : (3《)沿路建筑附—着商业招牌、广【告必须统一设—。置;
】 (4)建筑色彩!。。的主色调应符合【。规划要求
》。
9.!2.2太阳能热【水,器,要求
【 规划区范围内!新建十二《层及以下居住建【筑太阳能热水器应】与建筑一《体化设计《执行安?徽省太阳《能利用与建筑一【。体化技术标准—
【。。 9:.2.3 空调室】外机要求
— 《 空调室外机安】装位置应与建筑一体!化设计其中底层空】调室外机空调支架底!端,距地:面不低于2.5【米并统一设置防锈】、透气?、有较好散热—效果:。的装饰网《罩,予以遮挡
【
《。 9.2.3— 附属设施》要求
》 : : 配:、变电室、》泵,房宜布置在地下室或!底层确?需独:立设置的要根—据消防、噪音、间距!等规定?进行:布置其?外部形?象应与?周,围景观环境相协调
!。
:
《。 9.2.》4, 组合建筑要求【
,
【鼓励建筑群体—组合空间环》境设计
! 新建低、—。多层住宅应》采用坡?顶,屋,面高层建筑》顶部必须对视—景作重?点设计
】
: 9.2.5 限】制要求
《
: ? :。限制沿城市快—。速路、主干道建设】小型商业设》施鼓励沿支》路建设独立的商业设!施但不?。得开设小《开间店面
—。 》 沿城?市道路?的居住?建筑基地的围墙高】度不大?。于2.2米并应透】空设置其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内】应设:置,相应宽度的绿化【带
《
》9.:。2.6 沿街—建筑室外装》修要求?
】1、应满《足,。城市色彩控》制要求不应为—突出自身《而,。使用:刺激:性色彩或擅自—改变原有建》筑色彩;《
,
2、沿街!建筑立面《装修不应增设突出】。建,筑的:立柱、台《阶等;
》 , 3《、高层建筑消防登高!。。面上不应作悬挑装修!;
【4、室?外装修不《得增加使用面积屋】顶装:修应:。符,合有关?间距、景观等的规】定,
9.2.】7 城市雕塑与小】品要求
【 设置城》市雕塑应按照—城市规划实》施雕塑选址》不应影?响城市?交通和交通》视线方便公众观赏】
,
》雕塑和小《品,设计应?考虑设置环境的人文!。景观、自然》景观和尺度》、色彩、质感—等因素?
,
?9.2.8 户外广!告要求
】 设置广告、招【牌、:指示:。牌应当遵循安全【。。、美观的原则并应】符合:建筑交?通、消防、通—风、采光安全等的要!求空间造型》应与环境相宜
】 ? 1、道路红线【内悬挑的灯箱、【广告、?招牌与人行道的净空!不,应小于3米;
】 《2,、与人行道垂直方向!立,柱,布置的其净空高度】不应:小于2.5》米总高度不》大于3.7米;【不应侵入《车道;立柱不—应影响行人交通;】
3、】沿道:路,布置的?落地灯箱、广告【、指示牌宜沿道【。路侧面平行布置【并,压缩沿道路横断面】方向的宽度;—
4、在!道路交叉《口和绿化隔离—带,内不应设置影响交通!视线的灯箱》、广告、招牌、【指示牌主《、次干道两侧严【禁设置影响行车安全!的闪:烁,照明;?
5、】城市纪念性建—筑、:教育设施、政府行】政用地?、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应:设置:商业性广告住宅【。。建筑上不应》设置广告《牌
9—.,2,.,9 其?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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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沿城市【快,。速路及主、次—干路两侧建设高层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应保!。证建筑型体比例协调!保持良好的城市天】际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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