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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第—二节 ?。 环境景观 — 9《.2.1市区主【次干道两侧、沿河】湖水系、风景区周】围建筑(含新建及改!造,)应满足《以下要求 — :    (1)主】干道两?侧建设住宅建筑【和商住楼立面应按】公共建筑要求处理不!得设置外凸式—阳台(包括外封【闭,式)建?筑的阳?台、凸形封窗不应突!出建筑控制线—;,    【 (2)《沿,路,建筑空调器室—外机及?附,属设施?必须统一隐蔽设【置; —   ? (3)沿路建筑附!着商业招《牌、广告必》须统一设置; !。。 ,   ? (4)建筑色【彩,的主色调应符合规划!要求 ?。 《 , 9.《2.:。2太:。阳,。能热:。水器要求《   —  规划区范围内】新建十二层》。及以下居住》建筑太阳能热水器应!。与建筑一体化—设计执?行安徽省太阳能利】用与建筑《一,体化技术标准 【。 : , 9》.2.3 空调室外!。机要求 【 ,。   空调室—外机安装《位置应与建筑一体化!设计其中底层空调】室外机?空调支架底》端距地面不》低于:2.5米并统一设置!防,锈、透气、》有较好散热》效果的?装饰:网罩予以遮挡— : : , 9.2.3 !附属设施要求—    【 配、变电室—、泵房宜布置在【地下室?或底层确需》独立设置的要根据消!。防、噪音、间距等规!定进行布置》。其外:部形:象应与?周围景观环》境,。相,协调 — 9.—2.4 组》合,建,筑要求   !  :鼓励建筑群》体,组合空间环境设【。计 《   ?  新建低、多【层住宅应采用坡顶屋!面高层建筑顶部必】须对视景《作重点?。设计 【 9.2—.5 ?限制要求《  》   限制沿—城市快速路、主【干道建设小型商业】设施鼓励沿支路建设!独立:的商:业设施但不得开【。设小开间店面—。  》   沿《城市道?路的居住建》筑基地的围墙—高度不大于2—.2米并《应透空设置其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内应设置!相应宽度的》绿,化带 ? ? 《9.2.6 沿街】建筑:室,外装:修要求 《 :  :。   1《、应满?。足城市?色彩:控制要求不应为突出!。自身而使用刺激性色!彩或擅自改变原【有建:筑,色彩; 《    《 2、沿街建筑立面!装修不应增设突【出建筑?的立:柱、台阶等;  !。  : 3、高层》建,筑消防登高》面上不应作》悬挑装修;》     4、】室外装修《不得增加使》用面积屋顶装修应符!合有关间《距、景观等的—规定 ? : 9.?。2.:7 城市雕塑—与,小品要求《   《 ,。 设置城市雕塑【应按照城市规划实】施,雕塑选址不应影响城!市交通和交通视线方!便公众观赏  】   雕《塑和小品设计应考】。虑设置环境》的人:文景观、自然景观和!尺度、色《彩、质?感等因素 【 9.2.》8 户外广告要【求 ?    设》置广告、招》。牌、指?示牌应当遵循—安全、美观的原则】并,。应符合建筑交通、消!防、通风、》采光安全等的—。要求空间《造型应与环境—相,宜  《   ?1、道路红线内【悬挑的?灯箱、广告、—招牌与人行道的净空!不应小于3》。。米; ?。 ,  :  2、与人行道】垂直方向立柱—布置的其《净,空高度不《。应小于2.5米总】高度不大于3—。.7米;《不,应侵入?车道;立柱不应【影响行人交通; 】     3、沿道!路布置的落地灯箱、!广,告、指示牌宜沿道路!。侧面平行布置—并压缩沿道路横断】。。。面,。方向的宽《度;     4!、在道路《交叉口和绿化隔离带!内不应设置影响交通!视线的灯箱、—广告、招牌、指【示牌主、次干道两侧!严,禁设:。置影响行车》安全的闪烁照—明; 《    5、城【市纪念性建》筑、教育《设施、政府行政用地!、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应设置商业性广告住!。宅建筑上不》。应设置广告牌 ! 9.2《.9 其它要求 !    《沿城市快《速路及主、次干路】两侧建设高层—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应保证建筑!型体比?例协调保持》良好的城市天际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