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九章》 建筑及环境景观
!
!第一节 建筑景观
!
9.1.【1开放空间
—
: 》鼓励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开,放空:。间公共开放空间包括!广场、绿《地,。。、通道、核定指标以!外停车场(库)【等供公共使用的室内!外空间?
,
9】.1:.2建筑高》。度,
《 沿城市】道路两侧《新建、改《建建筑物《的控制?高度除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另有?规定:外应符合下列规定】
: 1、沿!路一般?建筑的?控制高度《(H)不得》超过道路规划—红线宽度(W)【加建筑后退距离(】S)之和的1.5倍!即H≤1.5—(,W+S)《;,
》 2、》沿路高层组合建【。筑的高度按》。下式:控制A≤《L(W+S);
! 式中A!-沿路高层组—合建筑以1∶1【.5(即56.3】度)的高度角—在地:。。面上投影的总—面积L-建筑基地】沿,道路规划红》线的长度W-道路规!划红线宽度S-沿路!建筑的后退距离
】
《
9.1—.3 建筑面宽与屋!顶形:式
? 》 ,原则上?。高层住?宅建筑最大连续【。展开面宽不》。大于60米(旧城】区,不大于50米—)
】。 多层住《宅屋顶形式原则【上应为坡屋顶—
居【。住区配套裙》房连续界面不超【过80米且不超过】沿街总长度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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