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九章 建【筑及环?境景观
》
— 第一节》 建筑景观
!9.1.1开放空间!
【。 鼓励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开放空间—公共:开放:空间包括广场、绿地!、通道、核》定指标以外停车场(!库):等供公共使用的室内!外空间?
【 ,9.1.2建筑高度!
【 :沿城:市道路两侧新—建,。、改建建筑》物的控制高度除【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另有【规定外应符合—下列规?定,
— 1、沿路—一般:建筑的控制》高度(?H)不得超过—道,路规:划红线宽度(W【),加建筑后退距离(S!)之和的1》。.5倍即H≤1【.5(W+S);
!
《 2《、沿路高《层,组合建筑的》高度按?下式控制A≤L【(W+?S):;
? 式【中A-沿路高层【组合建筑以》1∶1.5(即56!。.3度)的高度角】在地面上投》影的总面积L-建】筑基地沿道路规划】红线的长度W-道】路规:划红线宽度S-沿路!建筑的?后退距离
!
,。 9.1.—。3, 建筑?。面,宽与:屋顶形式
》
: 原则上高!层住:宅建筑最大》连续展开面宽不大】于60米(旧城区】不大于50米)
】
?。 : 多层住宅—屋顶形式原则上应为!坡屋顶
》 ? 居住区配套—裙房:连续界?面不超过80米【且不:超过沿街总长度的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