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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建筑及环】境,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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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建筑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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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开放空间—
》 鼓励》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开放空间公》共开放空间》包,括,。广场:、绿地、通道、核定!指标以外《停车场?(库)等供》公共使用《的室内外空间—
】9.1?.2:建筑高度《。
:。
《 沿城市道【路两侧新建、改建】建,筑物的控制高度除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另有规定—外应符合下列—。。规定
! 1、沿路一般建】筑的控制高度(【H,。),不得超过《道路规划《红线宽度(》W)加建筑后—退距:离,(S)之和的1.】5倍即H≤》1.5(W+S【),;
】 2、沿路高层【组合建筑的高度按下!式控制A≤L(W+!S);
》 : 《。式中A-沿路高层】组合建筑以1—∶1.?5(:。即56.3》度)的高度角—在地:面上投?影的:总面积L-》建筑基地沿》道路规划红线的长】度W-道路规划【红线宽?。度S-沿路建筑的后!退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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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 ,建筑面宽与》。屋顶形式
— , 原则上】高层住宅建筑—最大连续展开面宽】不大于60米—。(旧城区《不大于50米)【
《 多层住【宅屋顶?形式原?则上应为坡屋顶【
: ?。。 居住区配套裙房连!续界面不超过8【0米且不超》。过沿:街总长?度,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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