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六章】 ,。建筑高度 【 第一!节 建筑高度—控制: , 6.1.【1原则要求 ! ,   建筑高度【不应危害公》共空间安全、卫【生和景观 》 , 6.】1.2控制地区 】 :     1—、对建筑高度有特】别要求的地区—应按:其,净空要求控》制,建筑高度; !  :  2、沿城市道路!的建:筑物应根《据道路?的宽度控制建—筑裙楼?。和主:体楼:的高度?;    — ,3、电台、电信【、微波通信、—气象台、《卫星地面《。站、军事要塞工程】等周围的建筑当【其处在各种技术作业!控制区范围内时应】按净空要求》控制建筑高度; !    4、—在文物、建筑保护单!位、风景区周围的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改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其控制高!度,应符合建筑和文【物保护的有关规【定并按经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应先编制—城市设?计或建筑设计方案】进行视线《分析:确,定控制高度和保护】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