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9  标【志 : , 9【.1  一般要求 ! 《 系统的每台灯具】及,其他设备应有清【晰,。、耐久的标志包括】产品标志和质—量检:验标志标示字体应高!于2 mm地面安装!或其他封《闭式安?装的灯具的标示【。可置于灯具内部【开盖后?应清晰?可见 】9.:2  产品标志【 —产,品标志应《。包,括以下内容 】 ?    a》)  制造厂—名、厂址; !。     b) ! 产品名称; 】 《    《c)  产品—型,号; 【。     d) 】 产品主要技术参数!(外壳?防护等级、额定电源!电压、额定工—作频率、《应急工作《时间、应《。急输出?光通量?、使用光源名称和】参数、?输出参数、》主电:功耗等); 】    — e)  商标【; 【    f)  制!造日:期及产品《编,号; —。     g)】  执行标》准; 》 ?    h)—。  :适宜于直接》安装在普通可燃【材料表?面的标记(F标记】) : : 9.3 【 质量检验标—志 — 质量?检验:标,志应:。包括下列内容 【 ?     —a)  检》验员; 【     b) ! 合格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