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 检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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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 出厂检验【
企业在!产品出厂前》应按第5章、6.】2、6.15、6.!16、?。6.17《。和附录B的要求对】产品进?行检查?并,对产品进行下—述试验项目的检验】
】 a) 》 基本功能》试验;
—。。
【b) ? 充、放电试验;
!
》 c) 【。 绝缘?电阻试验《;
?
,
d)! :耐压试验;
—
:
—。 e) 重复【。转换:。试验;
】
《 f) 转换电压!试验;
》。
】g,) 充放电耐久】试验;
》
:
,。
: h) —。 恒定湿热》试验
》
?8,.2: 型式检验
【。
8.【2.1 型—式检验项《目,为第7章规》定的全?部,试验检验样品在【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
?
8.2.2 !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时的试制】。。定型鉴定;
】
b)!。 :正,式生产后《产品的结《构、主要部件或元器!。件、生?产工艺等有较大的】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或正式投产满】四年;?
】 c) 产【品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
》
d【) :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差异较大;】
:
?
? :e)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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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3 《 ,。检验结?果按G?B 1297—8规定?的型式检验结—果判定?方法进行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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