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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章!  城乡规划—编制: 第七条 】编制城?乡,规划应?当以经批准的上【一层次规划为—。依据并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第八】条 承担编制城【乡规划任务的单【位和:人员应当《。分别具?备相应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和《执业资格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除外  !  : 第九条 》编,。制城乡规划应—当遵: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采用》先进的?规,划,设计方法和》技术手?段 ?   ?编制城乡规划采用的!勘察、测量图—件和资料必须—符合勘?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质量《要求 ?   县级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编制城乡【规划的需要及时提】。供有关基础资料【 ,   第十条 编!制城乡规划应当【在规划文本中明确表!达规划涉及》的强制?性内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需要【编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篇章的应当同时!编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篇章 】  前款所称的强】制性:。内容是指各类—规划:中涉及区域协调发展!、资源利用》、环境保护、—风景名胜资源管理、!。。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等方面的内—容是各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城乡?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  —  第十》一条 城《乡规划的编制应【当进行多方》案比较和经济技术论!。证并广泛征求—公众、专家和相【关部:门意见 》  : 规划编《制组织单位应当充】分考虑公众》、专家?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并在上报《审批的材料中附具意!见内容及处理—结果    第】十二条? 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城乡规划外其他【城乡规划在报请审】批前:规划编制组织—单位应当将》城乡规划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0日城乡规划批准后!规划编制《。组织:单位应当在批准后】60日内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 市、县(—市)和镇(乡)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城,乡发:展的需要《单独编制本市、【县(市)和镇(乡)!域总体规划》  《。 市、县(市)和】镇(乡)域总体规划!应当按照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统筹城乡和》区域发展将本—行政区域作为规划区!综合布局城乡发【展空:间和基础设施制定】空间:管治措施为各级【城乡规划《的制定提供依据【    第十四】条 宁?波市市?域,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县(市)!域,总体规划《由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镇(乡)《域总体规划由—。所在地镇《(乡)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   编制宁波【市及各?县(市)《域总体规划前应先】。行编制总体规划纲】要并开展《。各项专题《研究    第十!五条 市、》。县(市)和镇(乡)!。人,。民政府应当分别组织!编制本级《的城市总体规—划   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应当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研】究,城市:定位:和发展战略按照人口!与产业、就业岗【位,。的协调发展要求控】制人口?规模、?提高人口《素质按?照有效配置公共资源!、改善人居》环,境的要求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区域辐》射和带动作用—合理确定城乡空间布!局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   规划人口【在20万以上的【城市应当在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城—市分区规划和城市专!业(专项)》规划    【第十:六条: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前,:规划编制组织单位应!当,对,现行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各?专业: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对城】市,的定位、发展目【标、城市功能—和空间布局等—问题进行前期研【究 《  规划《编制组织单位—应当根据《前期:。研究结果《提出编制工作报【告经审批《机关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组织】编制    — 第十七条 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前应先行》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 【   纲要编制过】程中:。规划编制《组织单位《应当依法《采取公示《。等有效措《施充:分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意见的?征集及采纳情况应当!形成专题文件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十八】条 市、县(市【)和:镇(乡)《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结合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编制》近期:建设规划《   近—期建设?规划应?当在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论证、审查和!报批:时同步?编,制、论证、审查和报!批并独立成册 】   近期》建设规?划的期?限,为5年一般与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年限一—。致近期建《设规划?到期时规划编制【组织单位应当—。组织:编制新的《近期建设《规,划    第十】。九条 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保护!区(街区、建筑【。群、名镇、名—村)经核准》公布后所在市、县(!。市)和镇(乡)人民!政府应当《在两年内《组织城市规划、建设!、文化、发展与改】革、土地管理、环境!保护、园林、旅【。。游、水利、》交通:等部门编《制出专项的》。保护规划《并将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或村庄、集】镇总体规划 【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应》当在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论:证、审查和报批时同!步,编制、论证》、审查和报》批并:独立成册 》 , ,  规划编制组织】单位编制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保《护区(街区、建筑群!、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    ! 第二十条 城【市专业(专项)【规划由各专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规划局组织》编,制   —城市专业(专项)规!划应当依据已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明确城市【各项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配套设施的建—设指标?和空间布局是城市】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依据  ! ,经专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规划局《同,意后规划编制组织单!位可以?委托有相应专业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城市专—业(专?项)规划    】 第二?十一条 宁》波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市分区规】划由市规划局会同】。各区人民政府或市】人,民政府有关派—出机构组织》编制   各县!(市)城市分区【规,划由县(市)规划局!组织编?制   —编制:城市分?区规划应当依据【已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确—定分区内的用地性质!、人:口容量和建设—容量落实相应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配套设施》对详细?。规划的编制提出指导!性要求城《市,分区规划的面—积一般不小于1【0,平,方公里    】第二十二条 宁波】市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市规划】局组织编制;各【县(市)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县(市)《规,划局负责《组织编?制;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其他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对】具,体地块提《出控制指标和控【制,导则具体落实控制】要求是?城市规划管理—的主要依据   】 第二《十三条 修建性详】细,规划由有关人—民政府或单位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或城—市分区规划》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组织编制;!未编制城市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区域应》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   【修建性详《细规划是直接—对建设项目作出【。具体的安排》和,规划设计《;,城市重点区块—。和开发规模较—。大的用?地,在编:。制建:筑设计?方案前宜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 】   第二十四条! 村:庄、集镇《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组,织编制 —。  村庄、集镇规划!分为:村庄、集镇》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建设《规划两个阶段是【村,庄,。、集镇各项》建设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