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六章 附 】则
第五十】六,条 拆迁范》围,内按照?规划要求需保—留的文物《建筑和其他》建筑对房屋所—有权人、承》租人:的补偿安置适—用本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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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条 拆迁市区国】。有土地夹杂》部分集体所》有土地上《的房屋及其附属物的!其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按照本?细,。则的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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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条 :本细则所称符—合安置条件的承租人!包括公有房屋的【。承,租,人、本细则第三十七!条所列的《承租:人及本细则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第一款—所列的私有》住房承租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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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九?。条 本细则规定的】评估费、附属—物经济补偿、临时建!筑经济补偿》、临时?安置补助《费、:搬家补助费、—一次性经济补贴费】的具:体标准由市房—产管理局会同价【格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
【 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及》江北区慈城镇、庄】桥,镇、洪塘《镇的前款所列费用】、补偿的具体标准】由各区人民政府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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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条 本—细则自?20:0,2年 6 月—30日起施行市【人民政?府19?99年5月3—1日发布的宁波市】城市建设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和2000年4!月22日《发布的宁波市城市建!设,。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若干补充规定同时废!止本细则施行前已】经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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