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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附 :则 《 第五十六》条 拆迁范围内按照!规划要求需保留的】文物建筑和其他【建筑:对房屋所有》权人、承租》人的补偿《。安置:适用本细则 】 第五】十,七条 拆《迁市区国有土地夹杂!部分集体所有土地上!的,房屋及其附属物的其!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按,照本细则《的规:定办:理 》 ? :。第五:十八条 《本,细则所称符合—。安置条件的承租人】包括公有房屋的承】租人、?本细则第三十七【条所列的《承租人及本细则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第一【。款所列的私有—住房承租人》 ? 》 第五?十九条 本细则【规定的评估费、【附属:物经:济补偿、《临时建筑经》济补偿、临时—安置补助费》、搬家补助费—、,一次性?经济补?贴费的具体标准【由市房产管理局会】同价格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 《     》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及江【北,区慈城镇、庄桥镇、!洪塘:镇的前款所》列,费用、补偿的具体标!准由各区人民政【府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 第!六十条 本细—则自2?002年《 6 月30日起】施行市?人民政?府1999年5【月3:1日发布的宁波【市城市建设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和!2000年4—月22日《发布的?宁波市城市建设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若干补充规》定同时废止本细则施!行前:已经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