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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章  拆迁程!序, 第?。五条 建《设单位委托具备房屋!拆迁资格的单位(以!下简称拆迁单—位)实施房》屋拆迁?的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 (一)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委托拆迁—单位进行房屋—拆迁调查《拟定房屋拆》迁范围向市房产管】。理局提出《房屋拆迁暂停办【理有关事《项的申请市》房产管?。理局:审核同意后发布房】屋拆迁暂停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建设单位与】。拆迁单位签订委托】拆迁合同建设—单位将拆迁补偿安置!资金预算《的百分之八十存入指!定的金融机》构专户储存》;    — (三)建设—单位和拆迁单位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指定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及委?托拆迁合同向—市房产管理局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市房?产管理局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在30》日内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发布拆《迁公告; —  :  (四)拆—迁人:和拆迁单《位根据拆迁公告在拆!迁范:围内公布《供选择的房地产评】估机构、选择期限】、评估时间》、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及停—水停电时间等实施】拆迁事宜的拆迁通】告; ?     》(五)拆迁人与确】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签订委—托,评估合同;  】   (《六,)房地产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实施评估!。;,     (【七)房地产评—估机:构在拆迁《。范围内公示评估【。有关内?容; 《 ,   (八)拆迁】人委托拆迁单位与】被拆迁人或符合安置!条件的承租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  (九)被—拆迁:人、:承租人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搬迁拆迁单位!对房屋实施拆除 】 第六条 市【房产管理局受理【房屋拆迁《许可申?请,时,可以根据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划定的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结合建设《用地范围的房屋【现状确定房屋—拆迁范围  【。   ?房屋拆迁《暂停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发布后—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屋》门牌号码与实际不】符的市?房产管理局应当【及时补?正并应当在拆迁现场!予以公告对》确需局部调》整拆迁范围的建设】项目市?房产:管理局经与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商定后】可以适当予以调整】 第七》。条 从拆迁通—告规定的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之日起至《对被拆迁《房屋实?施停水停《。电时:的,搬迁期限《根据被?拆迁:人及承?租人的户数确—定300《户以下?。的为90《日,300户以上至!5,00户的《为100日,—500户以上—。至1000户—的为110》日,1000户以】上的为120—日  《   个别市政公】用设:施项目或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确需对前》。款规定?的搬迁期限进行调整!的经市?或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适当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