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5.6 【 机:组保护
】。
15.6.】1 机组保护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保—护系统的设计应采】。。取防止误动和—拒动的措施
【
:
: : 2?。 :当机组保护系统采用!分散:控,制系统或可编程控】制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机炉跳闸】保护系统的逻辑控制!器应单独冗》余设:置
:
》 : 2)】保,护系统应有独立的】I/O通道并有【。。电隔离?措施
?
《
》 3)冗【余的I/O》。信号应通过不同【的I/O模件引【入
! 4)触!发机组跳闸保护信号!的仪表应单独设置】当无法单独设置需与!其他系统合用—时其:信号应首先进入保】护系统
《
— , : 5)机组】跳闸命令不应通过通!信总线传送》
【 ?3 :。 30?。0MW及《以上:容量:机组跳闸保护回路】在机组运行中宜在】不解除保护功能和】不影响?机组正常《运行的情况下—进行动作试验
】
》 4 》。 在控制台上必须设!置总燃料跳》闸、停?止汽轮机《和解列发电》机的跳闸按钮—并应采用双》重按:钮或带盖《的,单按钮;跳闸按钮应!直接接至停炉、停】机的驱动回》路
?
5! 机组保护动【作原因?应设:。事件顺?序记录单元机组【还应有事故》追忆功能
—
【。 ,6 保护系统输】出的操作指令应优先!于其他任《何指令
【
7 】 保护系统中—不应设置供运行【人员切、投保护的】。控制盘、台按钮和操!作员站软《操作等任何操作手段!
1【5.6?.2 火力发【电厂锅炉和汽轮【。机,的跳闸?保护系统可采用电子!逻辑系?统或继电《器硬逻?辑系统系统宜—采用经?认证的、S》IL3级的》安,全相关?系统安全《相关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电《子/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的功能安全—GB/T 204】38和过程工—业领:域安:全,仪表系统的功—能安全?。GB:/T 2《1109《的有关规定
—
》15.6.3 停!止单元机《组运行的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锅炉事故停炉应】停止单元《机组:。的运行
》
》 2 》。 单元机组具有快速!切负荷功能》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外部系统故】。障引起发电机解列】不应停止单元—机,组的:运行
?
】。 2)发】电机主保护动—作应停?止汽轮发电机组的运!行不应?停,止锅炉?的运行
—
《。 3)!汽轮:。机,事故停机应》停,止汽轮发电机组【的运行不应停止锅炉!的运行?
! ,。3 单《。元,机组不具有快速【切负荷?功,。能,但汽轮?机旁路系《统具有快开》功能:且容:量足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外部系【统,故障引起发电—。。机解列应停止汽轮发!。电机组的运行可不】停止锅炉的运行
】
:
《 《 ?2)发电机主保护动!作应停止汽轮发电机!组的运行可不停止锅!炉的运行
【
,
: 【 3)汽轮》机事故停机应停【止,汽轮发电机》组的运?行可不停止锅炉【的运行
》
【 4 单元机组】不具有快速切负荷功!能且不满足本—。。条第:3款的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外!部系统故障》引起发电机解列应停!止单元机组的—运行
—。
《 》 2)?发电机主《保护动作应停止【单元机组的运行
】
】 , 3)汽轮机!事故停机应停止单元!。机组的运行
【
?
15.《6.:。4 锅炉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锅炉《给水系统应设有【下列保护
】
: — 1)汽包—锅炉:的汽:包水位保护
!
— 2)—。直,流锅炉的《给水流量过》低保护
! , :。 2 锅炉—蒸汽系统应设有下】列保护
《
?
! 1)主蒸汽—压力高保护
】
! 2)再热蒸【汽压力?高,保护:
! , ? 3)再热蒸汽温】度高喷水保护—
】 3 锅—炉,炉膛安全保》护应包括下列功【能
—。。
【 1?),锅炉吹扫
》
:
— ? ,。 2)油系统—检漏试?验
! 《 3)灭火保护
!
— 4】)炉膛压力保护【
》
4 在!运行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能实现总燃【料跳闸、紧急停炉保!护
【 》 1)手动停】。炉指令
《。
《
!2):全炉膛?火焰:丧失:
:
【 ? 3)《炉膛压力过高—/过低
【
,
】 4)汽《。包/分离器水位过】高/:过低
!。 ? 5)全【部送:风机跳闸
—
:
— 6)全部引!风机跳?闸
?
! ?7)煤粉燃》烧器投运时全部一次!风,机跳闸
—
【。 8)—燃,料全部中断
—
?
,
?。 :。 : 9)总风量过低!
》
【 10)锅—炉炉膛安全监—控,系统失?电
【 — 11)根—据锅炉特点》要,求的其他停》炉保:护条件
】
《 5 《。当,炉膛瞬态压力有可】能超过炉膛设计压力!时应:根据锅炉厂要—。求设:。置炉:膛压力过高/—过,低解列?送,/引风?机,的保护
《。
15.】6.5 》汽轮:机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在运行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发》出汽轮机跳闸—指令
?
《
【 1)汽轮机超速!。
,
:
? — 2)凝汽器真】空过低
—
《 》 3)润滑油压】力过低
【
》 : 4)》控制:油压力过低
!
,
:。 5】)轴:承振:动大
【
? 》 6:)轴向位移》大
》
【 7《)手动停机指令
】
:
《 《。 : 8)锅炉总燃料跳!闸,
?
! 9)发电机事故!跳闸
【
, 》 10)外部】系统故障引起发电】机解列
—
》 : 1》1)汽轮《机,数字电液《控制系统失电
!
【 12)汽】轮机制造《厂提供的其他保护】项目
【
《 2 ? ,汽轮机其他保护【应,包括下列内容
!
《。 1】)抽汽防《。。。逆流保护
】。
! 2)低《。压缸:排汽防超温》保护
—
— 3)汽机防!进水:保,。护
【 【 4)汽机》真空低保护等
【
:
15.6.】。6 ?发电机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在运》行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发出发电机跳【闸,指令:
《
《 ? 1《)汽机事故停机
!
:
【 , 2?。)发电机冷却系【统故障?
! 》。3):单元机组未设置【快速切负《。荷,功,。能时发电机解—列
】 《 , 4)《发电机制造厂提供的!其他停机条件—
:
】2 其他电量保】护应符合本规范第】16.7节的规定
!
15【.6.7 》 热力?系统应?设有下列保》护
《
》 1 除—氧器水位和压力【保护
?
:
:
2 】高、低压《。加热:器水位保护》
?
【3 汽轮机旁路系!。统的减温《水压力低和出口【温度高保《护
! 4 空冷机】组的背压保护、防】冻保护(根据制【造厂要求)》。等
:
15.】6.8 》给水泵、送风机、引!风机等重要辅机的】保护应满足》火力发电厂热力系】统和燃烧《系统的运行要求并】应根据辅机》制造厂的技术—要求进行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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