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15.》6  机组保护 ! 》 15.6.1【 , 机组保《护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保护系统的【设计应采取防止误】动和拒动的措施 】  —   2 》 ,当机组?保护系统采》用分散控制系统或】可编程控《制,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机炉跳闸保护系【。统的逻辑控制器应】。单独冗余设置 【 ,      !   2)保护系】统,。应有独?立的I/O通道并有!电隔离措施 【。      !   ?。3):冗余的I/O信【号,应通过不同》的I/O模件引【入,  【       4】)触发机《组跳闸保护》信号:的仪表?应单独?设置当无法单独设】置需与其他系—统合用时《其信号?应首先进《入保护?系统 】        】5,)机组跳闸》命令不应通过—通信:总线:传送 《 《    《3  3《00:MW及?以上容量机组跳闸保!护回路在机组运【行中宜?在不解?除,保护功能和不—影响机组正常运行的!情况下进行动作试】。验, :  》   4  —在控制台《上必须设置总燃【料,跳闸、停止汽—轮机和解《列发电机《的跳闸按钮并—应采用双重》按钮或带盖》的,。单,按钮;跳闸》按钮应?直接接至停》炉、停机的驱动【回路 ? ?。  ?   5  机组保!护动作原《因应设事件顺—序记录单元》机组还?应有:事故追忆功能— 》    《 6  保护系统】输出的操作指—令应优先于其他任】何指令 !。    7  【保护系统《中不:应设置供运行人【员切、投保护的控制!盘、台按钮和操作员!站软操作等任—何操作手段 【 《15.6.2—  火?力,发电厂锅炉和—汽轮:机的跳?闸,保护系统可采用【电子逻辑系统或继】电器:硬,逻辑系统系统—。宜,采用经认证的—、SI?L3:级的安全相关系【。统,安全相关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电子/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的》功能安?。全GB/T 2【04:38和过程工业领域!。安,全仪:表系统的功能—安全GB《/,T :。21109的有关】规定 — 15.6.3】  停?止单元机组运行【的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锅炉事》故停炉应停》止单元机组的运【行, ,     !2,  单元机组具【有快:速切负荷功能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   1《),外部系统故障—引起发?电机解列不应停止单!元机组的运行 】   —      —2)发电机》主保护?动作:应停止汽轮发电机】组的运行不应停【止锅炉的运行 】。   —      3【),汽轮机事故停—机,应停止汽轮发电机】。组的:运行不应《停止锅炉的运—行  】   3 》 单元机组不具有】快速切负《荷功能?但汽轮机《旁路系统具有快开】功能且容量》足,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外部【系,统故障引《起发电机解列—应停止汽轮》发电机组的运行可】不停止锅炉的运行】 《       】 , 2)发电机主保】护动作应《停止:汽轮发电机组的运】行可不停止锅炉的运!行 : 《        】 ,3)汽轮机事—。故停机?应停止汽轮发电【机组:的,运行可不停止锅炉的!运行 ? :    — 4  单元机【组不具有快速切【负荷功能《且不满足本条第3】款的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外部?系统故障引起发【电机解列应停—止单元机组的运行】 ?    —     2—)发电机主》保护动作应停止单】元,。机组的运行 —     !    3)—汽轮机事故》。停机应?停止单元机》组的运?行 《 : 15.《6.4  》锅炉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锅炉?给水系统应设—有下列保护 —    】。     1)汽】。。包锅炉的汽》包水位保护 】     【    2)—。直流锅炉的给—水流量?过低保护 【 ?    2 — 锅炉蒸汽系—统,应,设有下列《保护 《。  》     》 , 1)主蒸汽压力高!保,。护 : 《     》  :  :2,)再热蒸汽》压,力高保护 》 ,  》    《   3)》再热蒸汽《温度高喷水保护 】   【  3?  锅炉炉》膛,安全保护应包括【下,列功能 !  :。  :    1)锅炉吹!扫, —   ?     》2)油系统检—漏,试验 】    《    3)—灭火:保,护  】   ? ,  : 4:。)炉膛压力》保护 》     【4  在运行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能】实,现总燃料跳闸—、紧急停炉保护 】 《        】 1:)手:动停炉指《令   !   ?   2)全炉膛火!焰丧失 】       【。  3)炉》膛压力过《高/过低 》 ,     】    4》)汽包/分离—器水位过高》/,。过低 》       !  5)全部送风】机跳闸 【   《     》。 ,6)全部《引风机跳闸》 《        ! 7)?煤粉燃烧《器投运时全》部一次?。风机跳闸 —     】。 ,   ?8)燃料《。全部中断 ! , ,       【9,)总风量过低— , 》    《    10)【锅炉炉膛安全监控系!统失电 !    《    《11)根据锅炉特点!要求的其《他停:炉保护条件 】  《  : 5  当炉—膛瞬态压力》有,可,能超过炉膛》设计压力时》应根据锅《炉厂要求设置炉膛压!力过高/过低解【列,送/引风机的保护】 , 》15.6.5  】汽轮机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在?运行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发出汽轮机》跳闸指令 》  —       1)!汽轮机超速》 —   ?     2)【凝汽器?真空过低 】 ,   ?   ?   3)润滑油压!。力,过低 》 : ,        】4)控?制油压力过低 】    【   ?  5)轴》承振动大 【    —。     6)轴向!位移大 【      【   7)手动停】机指令 【。     —    8》)锅炉总燃料跳闸 !  —       9)!发电机?事故跳?闸 ?  》  :   ?  10)》外部系?统故障引《起发电?机,解列 《 《 ,。  :     1—1)汽轮机数字【电液:控制系?统失电 】。  :       【12)汽轮》机,制造厂?提供的其他》保护项?目 ? 《 ,   2  汽轮机!其他保?护应包括下列内容】 《        ! 1)?抽汽防逆流》。。保护 ? ,    【     2)低】压缸:排汽防?超温保护 —    【     3)汽】机防进水保护 !      】   4)汽机【真空:。低保护?。等 》 15.6.6 ! ,。发电机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在!运行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发》出发:电机:跳闸:指令: ?   》      1)】汽机事故停》机   !   ?   2)发电机】冷却系统故障—   】     》 3)?单元机组未》设置快速《切负荷功能时—发电:机解列 《 《   ?   ?   ?4)发电机制造厂提!。供的其?。他停机条件 !     2 】 其他电量保护【应,符合本?规,范第16.》7节的规定 — 1—5.6.7》  热力系统应设】有下列保护》 《    》 1  除氧—器水位和压力—保护 ? 《 ,    《2  高、低压【加热:器水位保《护  】   3  汽轮】机旁路系统的减温水!压,力低和出口温度高保!护   !  4  空冷机】组的:背压保?护、:防冻保护(根据【制造厂要求》。)等 》 15.—6.8?  给水泵、—。送风机、引风—机等重要辅机的保护!应满足火力发电厂热!力系统和燃烧系统】的运行要求并应【根据辅机制造厂的技!术要求进行设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