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15.6 【 机:组保护 】。 15.6.】1  机组保护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保—护系统的设计应采】。。取防止误动和—拒动的措施 【 : :  :  2?。  :当机组保护系统采用!分散:控,制系统或可编程控】制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机炉跳闸】保护系统的逻辑控制!器应单独冗》余设:置 : 》  :      2)】保,护系统应有独立的】I/O通道并有【。。电隔离?措施 ? 《     》    3)冗【余的I/O》。信号应通过不同【的I/O模件引【入   !      4)触!发机组跳闸保护信号!的仪表应单独设置】当无法单独设置需与!其他系统合用—时其:信号应首先进入保】护系统 《  — ,  :    5)机组】跳闸命令不应通过通!信总线传送》  【   ?3 :。 30?。0MW及《以上:容量:机组跳闸保护回路】在机组运行中宜在】不解除保护功能和】不影响?机组正常《运行的情况下—进行动作试验 】  》   4 》。 在控制台上必须设!置总燃料跳》闸、停?止汽轮机《和解列发电》机的跳闸按钮—并应采用双》重按:钮或带盖《的,单按钮;跳闸按钮应!直接接至停炉、停】机的驱动回》路 ?     5!  机组保护动【作原因?应设:。事件顺?序记录单元机组【还应有事故》追忆功能 —    【。 ,6  保护系统输】出的操作指令应优先!于其他任《何指令 【     7 】 保护系统中—不应设置供运行【人员切、投保护的】。控制盘、台按钮和操!作员站软《操作等任何操作手段! 1【5.6?.2  火力发【电厂锅炉和汽轮【。机,的跳闸?保护系统可采用电子!逻辑系?统或继电《器硬逻?辑系统系统宜—采用经?认证的、S》IL3级的》安,全相关?系统安全《相关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电《子/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的功能安全—GB/T 204】38和过程工—业领:域安:全,仪表系统的功—能安全?。GB:/T 2《1109《的有关规定 — 》15.6.3  停!止单元机《组运行的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锅炉事故停炉应】停止单元《机组:。的运行 》  》   2 》。 单元机组具有快速!切负荷功能》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外部系统故】。障引起发电机解列】不应停止单元—机,组的:运行 ?    】。     2)发】电机主保护动—作应停?止汽轮发电机组的运!行不应?停,止锅炉?的运行 —  《。       3)!汽轮:。机,事故停机应》停,止汽轮发电机组【的运行不应停止锅炉!的运行?    ! ,。3  单《。元,机组不具有快速【切负荷?功,。能,但汽轮?机旁路系《统具有快开》功能:且容:量足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外部系【统,故障引起发电—。。机解列应停止汽轮发!。电机组的运行可不】停止锅炉的运行 】 :  《    《   ?2)发电机主保护动!作应停止汽轮发电机!组的运行可不停止锅!炉的运行 【 , :       【 3)汽轮》机事故停机应停【止,汽轮发电机》组的运?行可不停止锅炉【的运行 》    【 4  单元机组】不具有快速切负荷功!能且不满足本—。。条第:3款的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外!部系统故障》引起发电机解列应停!止单元机组的—运行 —。   《     》 2)?发电机主《保护动作应停止【单元机组的运行 】    】 ,    3)汽轮机!事故停机应停止单元!。机组的运行 【 ? 15.《6.:。4  锅炉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锅炉《给水系统应设有【下列保护 】 :      —  1)汽包—锅炉:的汽:包水位保护 !     —    2)—。直,流锅炉的《给水流量过》低保护 ! ,  :。 2  锅炉—蒸汽系统应设有下】列保护 《 ?        ! 1)主蒸汽—压力高保护 】       !  2)再热蒸【汽压力?高,保护:    ! ,   ? 3)再热蒸汽温】度高喷水保护—   】  3  锅—炉,炉膛安全保》护应包括下列功【能 —。。       【  1?),锅炉吹扫 》 :    —   ? ,。 2)油系统—检漏试?验   !    《  3)灭火保护 !  —       4】)炉膛压力保护【 》     4  在!运行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能实现总燃【料跳闸、紧急停炉保!护 【     》   1)手动停】。炉指令 《。 《         !2):全炉膛?火焰:丧失: :    【   ?  3)《炉膛压力过高—/过低 【 ,        】 4)汽《。包/分离器水位过】高/:过低  !。   ?    5)全【部送:风机跳闸 — :     —    6)全部引!风机跳?闸 ?      !   ?7)煤粉燃》烧器投运时全部一次!风,机跳闸 —     【。    8)—燃,料全部中断 — ? ,   ?。  :。  :  9)总风量过低! 》       【  10)锅—炉炉膛安全监—控,系统失?电 【      —  11)根—据锅炉特点》要,求的其他停》炉保:护条件 】    《 5  《。当,炉膛瞬态压力有可】能超过炉膛设计压力!时应:根据锅炉厂要—。求设:。置炉:膛压力过高/—过,低解列?送,/引风?机,的保护 《。 15.】6.5  》汽轮:机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在运行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发》出汽轮机跳闸—指令 ? 《       【  1)汽轮机超速!。 , : ?      —  2)凝汽器真】空过低 —  《     》  3)润滑油压】力过低 【    》  :   4)》控制:油压力过低 ! ,  :。       5】)轴:承振:动大 【   ?     》 6:)轴向位移》大 》      【   7《)手动停机指令 】 :  《    《。  : 8)锅炉总燃料跳!闸, ?       !  9)发电机事故!跳闸 【 ,     》   10)外部】系统故障引起发电】机解列 —   》  :    1》1)汽轮《机,数字电液《控制系统失电 !     【    12)汽】轮机制造《厂提供的其他保护】项目 【    《 2 ? ,汽轮机其他保护【应,包括下列内容 !  《。       1】)抽汽防《。。。逆流保护 】。        ! 2)低《。压缸:排汽防超温》保护 —     —    3)汽机防!进水:保,。护 【       【 4)汽机》真空低保护等 【 : 15.6.】。6  ?发电机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在运》行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发出发电机跳【闸,指令: 《   《   ?   1《)汽机事故停机 ! :      【 ,  2?。)发电机冷却系【统故障?    !     》。3):单元机组未设置【快速切负《。荷,功,。能时发电机解—列  】    《 ,  4)《发电机制造厂提供的!其他停机条件— :     】2  其他电量保】护应符合本规范第】16.7节的规定 ! 15【.6.7 》 热力?系统应?设有下列保》护 《   》  1  除—氧器水位和压力【保护 ? : :     2  】高、低压《。加热:器水位保护》 ?     【3  汽轮机旁路系!。统的减温《水压力低和出口【温度高保《护   !  4  空冷机】组的背压保护、防】冻保护(根据制【造厂要求)》。等 : 15.】6.8  》给水泵、送风机、引!风机等重要辅机的】保护应满足》火力发电厂热力系】统和燃烧《系统的运行要求并】应根据辅机》制造厂的技术—要求进行设》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