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5 报警
【
1【5.5.1 【报警应包括》。下列内容
》
!1, 工艺系统—参数偏离正》常运行?范围
《
》 2 保【护动作及主要辅助设!备故障
】。
? 3 监控系】统故障
!。 : 4 《。 电源、气源—故障
《
》 ?5 电气设备故障!
! 6 火》灾探测区《域异常
—
《 ?7 有毒有害气】体,的泄漏
》
15.5】.,2 报警可—分为控制系统—报警和常规光字【牌报:警报:警应具有自》动闪光、音响—和人工确认等—功能
?
15.5!.3: 报警宜由—控制系统的报警功能!完成机组《不宜配置常规光【字牌报警《装置必?要时可按下列项【目设置不超过20个!光字牌报警窗—口
! 1 重—要,参数偏离正常值【。
】 2 单元【机,组主要?保,护跳闸
【
》 3 《重要控制装置—电源:故障
?
》1,5.5.4 【当,设置常规光字牌报】警时其输入信号不宜!取自控制系统的输出!。
1【5.5.5 控】制系统的《报,警应根据信号的【重要性设置报警优】先级
》
?15.5.6— :控制:。系统报警《的报警源可来自控制!系统:的所有?模拟量输入、数【字量输入、》模拟:量输:出、:数字量输出、脉【冲,量输:入及:中间变?量和计算值
!
,。
15.5.7 】 控制系统功能范】。围内的全部报警【项,。目,应能在?显示终端上》显示和?在打印机《上打印在机组—启停过?程中应抑制虚假报警!信号:
《
:15.5.8 火!灾探测与报警—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9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