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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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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制—定、实施《和修改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
城镇】体系:。规划包括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州(地、】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县(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 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第三条 —城市、镇《。应当制定城》市规划、镇》规划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法制定规划》鼓励确定区域以外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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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规划、—镇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乡、村庄—应当纳入城市规划、!镇规划统一规划和管!理不单独编制乡规】划、村庄规划—
第四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
【 ,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实行公开透明、公众!参与的?制度
— :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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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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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省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州(地、市)、县!(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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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指导下】依法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人员负责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乡规划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统一的电子》网络系统实现—城乡规划《信息资?源共享增强城—乡规:划,的科学性提高城【乡规划实施及监【督管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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