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制定—、实施和修改—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办法—  ?   ?本办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 《     城—镇体系规划包括【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州(地、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县(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    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第三条 城【市、:镇应当制定城—市规划、镇规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法制《定规划鼓励确定区域!以外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  !   城市规划、镇!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乡、村【庄应当纳入城—市规划、《镇规划统一规划【和,管理不单独编—制乡规划、村庄规】划 第四》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实行公开透明】、公众参《与的制度 》     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 ? 第六?条 :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第【。七条 省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州(!地、:。市,)、县?。(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指导下【依法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人员《负责: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乡规划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统一的?电子网络《系统实现城乡规划信!息资源共享》增强城乡规划的【科学:性提高城《乡规划实施及监督】管理效能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