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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 : 《 ,专项基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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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本办法所称》专项基金是指依【据国家相关规—定,设立、用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推广—节能建筑的政府性】基金
【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向规划?部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管理机构足额】预缴专?项基金
】。
第:二十七条下列—建设工程经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管?理机构确认后可免缴!专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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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防工程;【
》 : (二)私人住宅!。(,平房);》
《 (三)建筑【。。工地的临时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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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专项基金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专款专用
! 任何部【门、单位《或者个人《均不得擅自减、免】、,缓征专项基金【
》 专项》基金的?征收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政府性—基金专用票据
】
, 《建设、?财政、监《。察、审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各】自的职?责权:限,加强对专项》基金征收、使用和管!理情况的监督
】
第二十【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项目主体完工但尚!未抹灰或《装饰、加盖前提请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管理机构】。进行验收
! 经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管理机构验收、】检测并经《同级财政部门—会同核?实,后对于?符合下列返还—专项基金条件—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在15《日内返还专项基金并!办理结?算手续;《对于不符合下—列返还专项》基金条?件的不予返还专项】基金并向建设单位书!面说明?。理由
— 《 (一)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达《到节能?设计标准的按预【缴总:额,的80%《返还专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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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达到节】能设计但《使用:粘土空心制品的【按预缴总额》。的7:0%返?还专项基金;
】
(三!。)非民用《。建筑工程《项目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比例—达到40《%以上?的按照实《际使用比《例,的80%返还专项基!金;
《。 (》四):非民用?建,筑工程项目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比—。例达到40%—以上但使用粘土空】心制品的按》照实:际使用比例的7【0%返还专项基金!
《。。
第三十条》建设: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缴的专项基金计【入建安工《程成:本
《 依照本办】法规定返《。还的专?项基:金充抵?工程成?本
《
第《。三十一条专项基金必!须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实行专款专用其使】用范围是
! (一)引进、】新建、扩建新型【墙体材料生》产线工程项目的贷款!贴息;
】 《(二)原有墙体材料!生产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贷—款贴息;
【 : (三)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的节!能建筑示《范工程项目和推广应!用试点工程的补贴;!
《 : ,。 :(四)新型墙—体材:料的科研、新技术】与新产?品开发及《推广;《
,
? (》五):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推广节【能建筑的宣传和技术!培训;
! ?(六)奖励在—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推广节能建筑—。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 》 (七)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的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推广【节能建筑有关的【其他开支
! 前款(》一,)、:。(二)、(》三)、(四)、(五!)项的开支》合计:。不,得少于当《年专项基金支出总】额的90%》
,
《第三十二条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管理机构的管】理经费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
? :(一)管理机构是行!政机关或者预—算拨款事业单位【的按照原渠道由【同级财政部门从正常!预算经费中核拨;】,
》 (二)管理】机构目前仍》是经费自理事—业单位?的由:同级财政部门按【照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管理规定《。暂从专项基》。金中:。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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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目前仍是经费自理】事,业单位的管》理机:构的:管理经费今后—应当:逐步从正常预算经】。费中核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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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三条:专项基金用于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或者【技术:改造:项目的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 (一)】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及项目建设》可行性报告;—
》 (二)【。由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管理机构组织专【。家对项目可》。。行性报?告进行?论证;?
? 》 (三?),。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管理权》限办理?审批手续;
【。 , 《 (四)经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纳入专—项,基金年度预》算;
】。 ,(,五):财政部门根据专【项基金年《度预算拨付项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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